来自 政策咨询 2019-12-23 08:28 的文章

“创林合金”享受多重减税政策

【政策干货】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2.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案例】湖南创林合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有色材料及粉末制品的研发、推广,有色金属合金生产销售的民营企业。该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连续两年都有较大的研发支出。新政发布后,渌口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及时上门辅导其享受优惠。经核实,在201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该公司因为享受了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在据实扣除研发支出的基础上,又加计扣除了777.41万元,直接为企业带来税款减免110余万元。今年4月1日增值税税率下调后,该公司4月、5月比照原16%税率又降低了增值税税款300余万元。

详情可拨打市税务局电话22512366咨询了解。

需提供帮助的企业可以拨打22212345企业服务专线;惠企政策未落实可拨打22912345优化经济发展专线投诉。

(株洲日报记者 高晓燕 通讯员/单丹 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