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19-12-22 13:28 的文章

2019湖南郴州市委办公室,政策研究室选调6人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和《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中共郴州市委政策研究室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职数

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人员6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全市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办理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手续的副科级及以下人员。

2.市本级本轮机构改革涉改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已办理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手续的副科级及以下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且已取得硕士学位的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5.需有连续3年以上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6.报考人员需在拟调出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因本轮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导致异动的人员,其在机构改革前所在单位和机构改革后所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在拟调出单位的工作时间。在现单位工作时间从公务员录用、转任、调任审批的时间起计算,新提拔的在现岗位任职时间从任免审批的时间起计算。

7.专业要求及其他相关条件详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在曾经工作的单位(岗位)和现工作的单位(岗位)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④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的情形尚未作出处理的,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⑤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⑥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任职时间、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

三、公开选调程序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跟班试用、研究决定及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郴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郴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2019年12月23日至26日,报考人员统一到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人事科报名(办公地址:市委第一办公楼219办公室,联系电话:2871258)。由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人事科、中共郴州市委政策研究室综合科负责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提供“学信网”“学位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带二维码),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③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盖章);④3张1寸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⑤任职文件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盖章);⑥《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中共郴州市委政策研究室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登陆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诚信考试承诺书》。

因特殊原因,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无法到现场报名,需说明原因,经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同意,可以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在领取准考证时带报名资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9年12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到市委第一办公楼219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如需代领则须提供报考人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笔试。笔试时间是2020年1月4日,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选调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对开考比例低于1:5的职位,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

笔试由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中共郴州市委政策研究室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成绩在郴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