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19-12-16 18:00 的文章

东莞出台“5个1”停车系列政策缓解“停车难” 重点区域路内停车费上调

东莞出台“5个1”停车系列政策缓解“停车难” 重点区域路内停车费上调

▲市中心广场停车场里停满了车辆 资料图 记者 陈栋 摄

12月13日下午, 东莞市停车规划建设管理系列政策(以下简称“停车系列政策”)新闻发布会在市会议大厦新闻发布厅举行,会上发布了“5个1”停车系列政策。其中,东莞通过提高政府定价(指导价)管理停车设施标准、实行差别化区域、缩小计费单位时长、区分繁忙及非繁忙时段、服务对象及非服务对象等措施,探索发挥市场对停车资源配置的调控作用,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

此次发布的“5个1”停车系列政策,分别为“一份实施意见”即《关于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一份行动方案”即《东莞市中心城区停车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 年)》,“一份审批流程” 即优化和明确停车设施报建的审批程序,“一份收费标准”即《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一批试点项目”即近期停车设施投建运营试点项目37个。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陈尚荣介绍,针对“一个缺少、四个缺位”问题(缺少停车位,规划缺位、政策缺位、机制缺位、治理缺位),《实施意见》制定了36条政策条款,涉及81项创新举措,其中“首次在莞实施”的48项、“优化已有政策”的33项。通过一系列政策“干货”,增加停车供给,调控停车需求,加强停车管理,保障市民群众的停车需求。

用地政策方面,对存量建设用地、既有住宅小区、城市更新项目等建设停车设施的,给予土地、容积率等政策支持,优先保障停车空间资源。鼓励通过平改立、厂房改建、地下空间开发等方式增加停车设施供应。

值得一提的是,东莞按照“路内高于路外、重点区域高于非重点区域、高峰时段高于非高峰时段、非服务对象高于服务对象”的原则制定了差别化停车收费方案,通过价格杠杆调节停车需求,提高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的使用率和流动率,缓解“停车难”状况,并引导市民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 焦点关注 /

路内和公共公益资源停车设施收费调整

12月13日,记者从新闻发布会获悉, 东莞出台《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整了纳入政府定价的路内及公共公益资源停车设施收费标准。

《通知》明确,市、镇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参照旅游景点和机场、车站、码头、口岸配套停车设施标准执行。例如,依法施划的道路人工或自动停车设施,重点区域的繁忙时段首小时以内6元,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5元,超过3小时后每30分钟6元。重点区域的范围是指由交通部门核准在市区及镇中心区内医院、政务(办证)中心、资源交易中心、大型商场、批发市场以及重点经济商圈等车辆临时停放需求大且要求泊位使用周转快的场所周边的城市道路路段。

除此之外,住宅小区、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物流园区、营利性医疗机构、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场以及政府列管停车场以外的露天停车设施不受本次调整影响。总体来说,市民的出行成本将有所增加,但增幅不大。

3年增加不少于18万个车位

到2022年底,全市新增停车位不少于18万个,其中新增配建停车位不少于9万个,路外公共停车位不少于9万个(中心城区不少于1.5万个)。从示范引领、严格管理、智慧互联等维度出发,提出了“3个100”的目标,即完成全市各类停车设施示范项目不少于100个,新增停车位不少于1万个;划定停车秩序“严管路”不少于100条;加快构建市智慧停车诱导体系,新建停车设施智慧化标准化改造和数据联网率达到100%。

鼓励厂房改建成停车设施

优化停车设施土地供给方式。通过加大新增用地保障力度、存量空间资源挖潜供给等两种途径,落实规划资源。其中,充分运用城市更新项目、既有住宅小区、工业厂房、人防工程和桥下空间等,增建改建停车设施。比如,对在“拆三留一”范围内挖潜建设停车设施或在城市更新项目红线范围外集中建设停车设施的,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后按程序纳入开发成本,并可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又如,支持住宅小区将共用部位重建或改建为停车设施,增加停车设施建筑面积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免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停车秩序联合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