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潍坊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出炉
潍坊传媒网讯(记者 高翠)为方便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今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6月29日上午,潍坊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20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政策。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7月25日起报名
城区(包括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经济区,下同)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通过各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或通过“潍坊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潍坊教育信息港提供的城区统一导航入口进行报名。
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25日—30日。对无法进行网络报名或无法通过网络审核报名材料等特殊情况,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线下报名指导服务,最大程度减少不必要的现场聚集。
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络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25日—27日。不具备网络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报名时段内通过学校工作人员帮助进行网络报名。学生限报一处符合招生条件的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全面落实免试入学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网上办”
凡是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应报名入学小学一年级;小学应届毕业生应报名升入初中一年级。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当地镇街人民政府或者各区教育部门批准。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初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划片入学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特长生”名义招生。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网上办”,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和方便学生、家长的需要,全面推行基于大数据共享的“网上办、掌上办、全网办”。
统筹协调 依法保障各类群体学生入学
当地居民子女。当地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征收房屋涉及到被征收人子女入学的,被征收人子女可以在原居住地学校就读,也可以在回迁居住地学校就读(选择货币补偿的除外);选择在本县市区的临时居住地学校就读的,由教育部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对具有当地户籍、在当地城区无住房、能提供经登记备案一年(含)以上租赁证明、有合法稳定工作的家庭,县市区教育部门可在统筹考虑当地城镇化进程、教育资源承载力、学校布局等情况的基础上,探索实行租房者适龄子女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近入学。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学时段内,只允许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学;学位不足的,县市区教育部门协调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随迁子女。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的居住证、户口簿,根据需要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合法稳定就业证明等材料,小学生一并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
孤困和建档立卡儿童。做好孤困儿童(孤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建档立卡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就学保障工作。教育部门、学校全面落实“特殊群体学生关爱档案库”、资助救助、“教师妈妈(爸爸)”等关爱政策。
残疾儿童。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安排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具备教育条件但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通过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集中就学、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并由就读学校或送教学校按规定注册学籍。县级教育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严禁学校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潍坊聋哑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听障学生;潍坊盲校面向全市招收视障学生,同时面向各区、开发区(有特教学校的区除外)招收孤独症儿童。符合以上条件、范围的儿童,以及市直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内拟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家长于7月25日上午持适龄儿童残疾人证、户口簿、已有的医学检查资料和医院病历(智障儿童提供近年智力评估和生活能力测试资料;随迁子女一并提供居住证、住所和就业证明),带子女到潍坊市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地址:潍城区友爱路2219号,潍坊聋哑学校院内;联系电话:8332591)进行入学评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