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6-30 11:20 的文章

政策助力 民企进军环保领域踏上坦途

近日,《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围绕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完善稳定普惠的产业支持政策、推动提升企业经营水平、畅通信息沟通反馈机制等四方面,提出12条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

  延伸阅读:六部门联合印发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业内人士认为,意见针对现有措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出了维护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利益并具有很强操作性的具体规定。

加大绿色金融支持

近年来,受国家加快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多个循环经济领域示范试点创建实施以及社会公众节能环保意识提高等多因素推动,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增长。而民企在节能环保领域一直占据重要地位。以上市公司发布的数据为例,民企目前上市公司占比在60%左右,营业收入占33%,固定资产占30%,吸纳就业人数占33%。

民营节能环保企业是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最早的拓荒者,近年来,大批骨干企业快速成长,部分龙头企业成功上市。然而,民营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仍面临经营困难、融资难融资贵、市场不公平竞争、恶性低价竞争、市场环境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长樊元生表示,民企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力量,其不但可以引领我国节能环保产业的技术创新、装备发展和新兴领域市场开拓,还培养了一大批懂市场、会管理、精通专业技术的专业人才,提供了较大规模的就业岗位。但民企也面临着管理不善、风控不严、资金不足及市场环境不够开放与公平等问题。

在谈到民企进军环保领域所遇到的困难时,有业内人士提出,近两年来,环保产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资金丰富、实力雄厚的央企、国企大量涌入环保市场,一定程度上挤压了民企的发展空间。此外,对于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虽然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发展绿色金融,帮助民营企业拓展融资渠道,但由于环保企业轻资产的特性,融资依然是阻碍环保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

利好政策的倾斜,给囊中羞涩的民企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此次发布的意见提出,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发展绿色信贷,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拓宽节能环保产业增信方式。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政策能够真正落地,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那么对民营企业彻底摆脱经营困境的意义十分重大。

开放重点行业市场

今年,环保“十三五”规划、蓝天保卫战等都要交上属于自己的“成绩单”。垃圾焚烧发电、黑臭水体治理、城市水环境治理、垃圾分类等各个细分领域的市场需求势必呈现爆发态势,由此推动产业整体向上。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马辉表示,意见把之前各部门出台的支持民营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进行了综合与集成。例如,兑现对民企的各项承诺、鼓励民企参与“补短板”的节能环保重大工程建设,支持民企解决产业内一些老大难问题等。

意见还着重强调,开放重点行业市场,在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放开节能环保竞争性业务,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要求对环保民企全面开放、一视同仁,确保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同时,鼓励民企参与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化工等工业园区治污等重大生态环保工程。

意见还提出,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要求在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等节能环保市场体量大的重点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业界分析,此举在各大央企、国企纷纷将节能环保产业作为新的重点发展领域的今天,对于促进市场开放和防止形成新的条块分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部分地区和单位通过设置与节能环保业务能力无关的企业规模门槛、设置明显超过项目需求的业绩门槛等为由给特定竞争者开绿灯,为限制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设置新路障。在此次发布的意见中,关于持续完善招投标机制的规定切中要害,明文禁止上述情况,有利于民企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鼓励发挥各自优势

混改是当前节能环保行业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有关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2019年底,有16家环保上市民企发生实质性股权转让行为,其中15家受让方为国资,涉及交易金额约180亿元。意见鼓励国有企业与民营节能环保企业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发挥各自优势,合作开展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