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2-12 21:16 的文章

浙江丽水落实“八项”医保政策 全力保障疫情防

  自浙江丽水启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以来,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该市医保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省市工作部署,扎实有效推进各项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做好八项保障措施。

  一是减轻患者救治负担。联合财政、卫健部门出台政策,对确诊或确定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参保群众,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行综合保障。转异地就医的实行先救治后结算,无须承担转外就医个人自理费用。

  二是放宽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所需药品,临时性放宽限定支付范围。参保群众诊治期间使用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协调将防治病毒感染的中药饮片纳入保障范围。

  三是减轻医疗机构收治新冠病毒肺炎患者的垫资压力。落实对我市18家定点收治医院预付专项资金拨付工作,累计拨付5850万元。

  四是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做好困难人群(特困、低保、低边)确诊病人、疑似病人的调查统计,及时掌握信息,目前我市尚无困难人群受感染。

  五是延长零星报销受理时间6个月。2019年度的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受理截止时间延期到2020年底,2020年度的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受理截止时间延期到2021年底。

  六是灵活调整工作要求。疫情期间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往返就医配药次数,对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生评估后,支持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参保群众因疫情管控、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前往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允许由近亲属等人员代为配药。

  七是免费为奋战一线防控的医护工作者等人员办理人身保险。在全省首推与保险公司合作为疫情防控人员办理人身保险,与泰康保险集团在浙保险机构泰康人寿浙江分公司与泰康养老浙江分公司多次磋商,纳入投保范围免费办理人身保险的人员涵盖了一线的医护人员及其他协助参与医学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包括在一线执行防控任务的医护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保险责任给付分为身故责任和高残责任,保险金赔付达20万元。

  此外,丽水还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常规事项“网上办”和“掌上办”,紧急事项提供“急事急办”和“特事特办”,特殊事项实行“咨询办”、“预约办”,引导参保群众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医保业务,全面实行不见面办事。(周禹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