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2-11 12:54 的文章

特别整理:青岛助企复工复产政策“一版通”

助企复工复产,青岛政策“一版通”

涉及用工、税收、金融、贸易、复工复产等多个方面

以青岛市惠企18条政策为发端,面对疫情冲击,青岛快速行动,一系列新政策、新方案不断细化,形成了“18+N”的政策体系,帮扶企业复工复产,保生产稳经营。

当前,我市企业已全面开启复工,青岛日报特别整理了我市已发布的相关政策及部门联系方式,从用工、税收、房租、金融等类别进行分类,“一册在手”方便企业及时获取信息,后续如有政策更新将通过多种渠道继续发布。

特别整理:青岛助企复工复产政策“一版通”

▲2月10日,四方庞巴迪高铁生产车间内开始恢复生产。李凤仪 摄

用工篇

一、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的企业,返还标准提高到上年度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处:

0532—83668928,

0532—83660517;

市医疗保障事业中心征缴处:

0532—85712877;

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

0532—85855885。

二、缓缴社会保险费

对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企业,其可按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间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

0532—85912362;

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

0532—85715319。

三、支持鼓励各类灵活用工信息平台发挥作用

畅通用工信息供需对接机制,缓解企业用工难。

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就业网(http://jy.qingdao.gov.cn)或青岛市企业服务平台(http://www.qdmqfw.com)发布企业招聘信息。

求职人员登录青岛就业网(http://jy.qingdao.gov.cn)、“青岛微就业”公众号、“青岛人社”手机APP或青岛市企业服务平台(http://www.qdmqfw.com),进行岗位查询。

求职人员登录青岛就业网(http://jy.qingdao.gov.cn),根据查询出的岗位信息给企业发送个人简历。

市就业服务中心:

0532—83668005;

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18816393088。

四、纾解餐饮企业困难

开辟商贸企业用工平台,搭建分餐平台纾解餐饮企业困难,帮助企业开辟“菜篮子”绿色通道。

市商务局:

0532—85911148,

0532—85918170。

税收篇

一、延期缴纳税款

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市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0532—83931352,

0532—83931200。

二、减免中小企业税费

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市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处:

0532—83931365。

三、优化退税服务

对生产销售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过程中予以政策支持。

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0532—83931261,

0532—83931130,

13687653991。

对符合条件的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及时、足额为其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0532—83931798,

13705325663。

房租篇

引导降低小微企业房租成本

疫情期间,国有、集体及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小微企业创业载体要带头减免承租的小微企业房租,鼓励其他民营小微企业创业载体为租户减免租金。在媒体和青岛市企业服务平台(www.qdmqfw.com)上发布各区市房租减免载体清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积极贯彻为小微企业实施房租减免政策的各类载体,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孵化器、基地,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市国资委股权收益预算处:

0532—83786891;

市民营经济局创业创新处:

0532—85912657。

金融篇

一、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

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平均增速。推动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各银行机构在满足疫情防控领域各类企业信贷需求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信贷资源,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占比、无还本续贷占比,增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

0532—80896335;

青岛银保监局统信处:

0532—83079360;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场配置促进处:

0532—85913283;

市民营经济局融资与合作处:

0532—51917612。

二、缓解企业资金流动性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