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2-10 16:09 的文章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科技“战疫

中关村示范区各分园,各有关企业、社会组织、双创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北京市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和《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优势和支撑作用,加速科技成果在防控治疗一线的转化应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贡献,同时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方向

  支持中关村示范区创新创业主体发挥技术优势,重点开展:应对疫情的检测诊断、治疗及防护等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发及产业化;人工智能技术产品在防控治疗相关服务、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生产制造以及无人物流等领域的应用;大数据、物联网、5G、高端芯片、虚拟现实等技术产品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创新应用;发挥环保节能等技术优势,参与各地应急病区建设;发挥“互联网+”平台优势,开展生产生活服务保障。(重点支持技术方向及应用领域详见附件1)。

  二、支持措施

  1.推动创新品种加速进入审评审批绿色通道。加快梳理与疫情防控治疗相关的诊断试剂、疫苗、新药等技术产品,依托全市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联席会制度,通过市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和国家事权申报绿色通道等途径,针对符合疫情防控和诊疗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协调推动加速进入防控产品应急审评审批绿色通道,及时跟进协调企业后续符合GMP标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落地生产所需的空间等需求。

  2.支持第三方技术服务平台承接防疫抗疫产品研发生产。支持平台优先承接与疫情防控治疗相关的诊断试剂、疫苗、新药等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检测,对加速研发生产流程作出重要贡献的平台,按照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管理办法,优先纳入支持体系。

  3.支持防疫抗疫项目研发产业化。对参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科研攻关,在治疗一线得到实际应用、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新项目,经专家评审后优先纳入前沿技术项目和高精尖项目支持体系,按照相关办法予以支持;对已获得中关村管委会高精尖项目支持、参与此次抗击疫情并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业,在项目年度考核和结项考核时,优先给予持续支持。

  4.支持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鼓励中关村示范区企业积极参与防疫抗疫工作,通过首购、订购、首台(套)等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支持相关技术、产品和服务在防疫抗疫中应用推广;根据在防疫抗疫中的实际应用和发挥作用情况,按照首台(套)、首购产品示范应用相关政策,优先给予支持。

  5.支持小微企业积极开展抗疫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对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根据研发投入实际情况,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20万元研发费用补贴。

  6.加大金融支持和服务保障力度。支持参与疫情防控或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关村企业开展信贷融资、融资租赁、发债融资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给予贷款利息补贴、融资租赁费用补贴和债券票面利息补贴,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中关村科技金融专营组织机构、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中关村科技租赁公司等金融服务机构为企业设立绿色通道,加快审批速度,提升担保信贷和租赁额度,并适当下调利率和相关费率;对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企业的应急融资需求,支持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免收担保费。对服务保障效果较好的银行、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优先给予风险补贴支持,人民银行中关村中心支行在科技金融专营组织机构年度评估中予以适当加分。

  7.支持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孵化机构开展抗疫服务工作。积极鼓励转移机构和孵化机构收集相关单位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在治疗药品、疫苗、防护器械、诊疗技术和设备研发及推广方面的进展和问题,帮助对接相关支持政策;鼓励转移机构和孵化机构帮助相关在研项目对接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批量生产企业、金融机构和终端市场等;鼓励特色园、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类载体在疫情期间对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相关工作表现突出的机构优先纳入中关村技术转移和创业孵化服务支持体系,已纳入支持体系的机构抗击疫情工作情况作为2020年度绩效评价和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