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2-11 21:30 的文章

浙江银行业保险业建立疫情防控期间惠企政策清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银保监局精准施策,指导省银行业协会和省保险行业协会系统梳理银行保险机构惠企措施,建立《疫情防控期间浙江银行业保险业惠企政策清单》,全力做好复工复产企业金融服务。《惠企清单》主要分为行业性政策和机构特色政策两大方面。其中,行业性政策共12项,从专项信贷支持、减息减费、结算便利、保险保障功能强化等方面为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机构特色政策涵盖省内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性保险公司、商业保险公司等各类型机构,根据各机构经营实际,提供差异化、特色化的金融支持疫情防控措施。下一步,浙江银保监局将推动各银行保险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和优化惠企清单。

  疫情防控期间浙江银行业保险业惠企政策清单

  行业性政策

  1、对现有存量贷款,各银行对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等受疫情影响较重的行业企业按不高于同档LPR利率计算2020年2月当期利息,最高给予免息政策。

  2、适当降低疫情发生以来新增贷款的准入门槛,发放信用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并给予专项利率优惠政策。

  3、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生活物资生产企业,安排专项信贷额度,优先保障融资需求。建立贷款发放绿色通道,主授信行安排专人“一对一”对接,对于有续贷需求的应续尽续,并在贷款到期前完成。

  4、全省一级响应期间,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落实贷款前提条件的,可先放款、后完善条件。

  5、全省一级响应期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出现还款困难的企业,采取延期还款、分期还款、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措施,确保不转逾期、不计罚息、不下调贷款分类、不影响征信。

  6、在生产恢复期,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现金流暂时出现问题的企业,视情况设定合理的还款宽限时间,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

  7、对复工复产的企业提前开展融资对接,多种途径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对受疫情影响的涉外企业专设外汇和跨境人民币服务绿色通道;根据企业复工时间,提前足额安排专项信贷额度和专项票据贴现额度。

  8、对复工困难企业可视情况给予不少于3个月的贷款展期,疫情期间不计入贷款逾期天数。

  9、在生产恢复期,向资产负债率过高的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一定的经营缓冲期。

  10、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减免暂停营业期间的保费、延长保险期间或延后保费缴纳时间。

  11、全省一级响应期间,建立“预约+应急小分队”服务模式,缓解复工企业金融需求和网点开业不足的矛盾。

  12、疫情期间取消ATM机跨行取现手续费,对于必须提取现金的客户,鼓励就近提取。

  机构特色政策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1、开辟绿色信贷通道,建立应急物资生产资金需求快速响应机制。

  2、针对政府指定类企业及参与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的应急贷款,执行底线利率(一年期LPR-0.85个百分点);对纳入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执行专项优惠利率(一年期LPR—1.15个百分点)。

  3、办理疫区、疫情防控应急贷款项下的账户开立、资金支付等业务,可减免客户开户手续费、汇款手续费、账户维护费等一般性结算收费。

  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 

  1、实行差别转授权,对防疫应急贷款审批(核准)权限差别转授二级分行。

  2、对纳入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利率最低可优惠至1年期LPR减1.3个百分点;对于涉及疫情防控的救灾应急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给予最高0.5个百分点的优惠,救灾应急贷款利率最低可优惠至1年期LPR减0.45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最低可优惠至1年期LPR减0.5个百分点。

  3、对受疫情影响地区客户一律减免五大类46项服务收费,包括结算业务手续费、国际结算手续费、银团贷款安排费等。

  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1、设立50亿元人民币抗击疫情专项信贷资金。

  2、对于通过小微企业银行转贷款支持提供防疫物资的小微企业,在现有利率基础上可给予0.2个百分点优惠。

  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 

  1、对于地方性疫情防控重点名单内企业新增贷款,在目前较低利率基础上进一步优惠,最低按3.65%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