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11-12 11:59 的文章

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为“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

11月9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征求意见座谈会,2位最高检荣誉专家咨询委员和6位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就做好“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建言献策。

构建刚性法律监督体系

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为“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

一是要进一步追求高质量的检察工作发展。

新的历史时期,检察工作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适应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同时,检察机关自身“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发展也应当追求高质量。提升检察工作自身质量,就推进认罪认罚改革工作而言,就要进一步保障值班律师切实履行辩护权,在办案中把握证据质量,规范控辩双方协商程序。因此,建议将检察发展质量在规划中体现。

二是进一步完善刚性的检察监督体系。

检察机关要立足于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实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进一步创新举措、强化落实,在法律监督的落实举措和程序上下功夫。刑诉法已经赋予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调查权,但是法律监督组织、人员、程序,以及程序性的制裁措施,仍然是短板,或者说是空白。今后五年规划必须在法律监督的专门性上下功夫,真正将检察机关的“软监督”变成“硬监督”,构建刚性的法律监督体系。

三是进一步培养过硬的法律人队伍。

检察机关要重视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培育适应新时代发展的合格法律人。合格的法律人要具备法律基础知识,要对法律规定准确理解和适用,要具备法治理性,从机械司法向理性司法转变。检察机关要把法治理念融入队伍培训中,让检察官养成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司法办案理念,参与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保障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办好案、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法治获得感。为此,要加强理性培训,也就是强化法哲学的学习。作为一名法律人,不仅要具备法律知识和对法条的理解,而且要从哲理上加强提升和深思,对“天理、法理、人情”的哲学理论和理念,都要体现在办案中。

提升检察工作国际交往能力

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为“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


北京大学教授饶戈平

规划指出检察工作要服务国际交往,这是以往很少提到的。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和国际交往的增强,如何发挥好检察工作在这方面的作用是一个新题目。在国际交往方面,规划把推动完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司法协作机制放在首位,很有必要,但还可以更拓宽一些。检察机关应该多关注,如何在“十四五”期间充实、提高和加强我国的国际司法协作这一问题,特别是要同外交部门通力合作。司法协作不仅事关维护国家安全和惩治国际犯罪,还可体现中国检察工作的诚信、专业和高品质,展示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在国际交往中很有意义。

加强国外检察制度研究。要提升检察工作的国际交往能力,需要做的工作很多,加强对国外检察制度的了解和研究就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建议检察机关和高校教学科研加强合作,共同开展对国外检察制度的比较研究,培养这方面的人才。

强化对法院生效判决的监督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监督纠正司法不公的案件,提升监督实效。

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

发挥更大作用

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为“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

检察机关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应当发挥更大作用。相应有几个问题也应提一下。第一是营商环境问题,检察机关在营商环境改善促进方面发挥了很好作用,在构建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检察机关应承担怎样的责任?需要在规划里体现。第二是金融安全问题,检察机关承担着打击金融犯罪,维护社会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的职责。在发挥职能作用保障金融安全方面,应该有专门的论述;比如我国内外贸一体化进程中,哪些方面需要检察机关发挥服务保障职能的,也可以在规划中加以补充。第三是如何进一步明确监检衔接中的权力规范和制约,建立更为明确、严格的办案规范和程序,不断推进监检衔接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更有利于监检共同履职,进而构建起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