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19-07-16 20:51 的文章

太白县医疗保障扶贫政策明白卡

太白县医疗保障扶贫政策明白卡

贫困人口参保资助政策:

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省财政补贴45元、市财政补贴45元、县财政补贴60元,剩余部分由贫困人口个人缴纳。

一降两提三免四保障:

1、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3000元。

2、县级以上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门诊特殊慢性病封顶线提高20%。

3、乡镇卫生院住院免起付线,一般诊疗费门诊统筹全额报销,县域内住院免交押金。

4、为贫困人口建立新农合基本保障、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障四重住院保障。

①新农合基本保障

参合贫困人口在镇卫生院住院不设起付线,按90%报销;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10%;新农合22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封顶线提高20%。

政策咨询电话:4951606

②大病医疗保险

大病医疗保险门费降到3000元,经新农合报销后,剩余自付合规费用3000元以上一3万元以下报销50%;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报销70%;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90%报销。

政策咨询电话:15719170822

③医疗救助

新农合或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后,农村低保户剩余自付合规费用按70%报销;低收入家庭(一般贫困户)剩余自付合规费用按50%报销;农村特困人员(五保户)剩余费用按100%报销。

政策咨询电话:18700730025

④补充医疗保

参合贫困人口住院合规费用,在经新农合或大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程序报销后,比例未达到80%的,补充医疗保障补齐报至80%。

门诊医疗救助政策:

在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不含民营医疗机构、药店)的门诊费用实行分段报销:

1、贫困人口门诊费用在5000元—5万元(含5万元)部分报销30%,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50%。

2、非贫困人口:门诊费用5000元以上部分报销10%。

政策咨询电话:18391749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