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11-11 17:01 的文章

江西省人民政府 政策及解读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奋力夺取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针对疫情对我省经济社会造成的直接影响和形成的主要经济指标缺口,采取强有力措施,咬定目标不动摇,坚定不移抢时间、保进度、强弱项、补缺口,提高复工复产水平,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二、分区分级施策

(一)坚决落实分区分级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各地疫情风险划分等级,相应调整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等级,指导各地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近期,低风险地区要加大工作力度,抢时间、保进度,抓紧全面复工复产,安全恢复经济秩序;中风险地区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高风险地区要可控恢复经济秩序。中、高风险地区要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尽早降低风险等级,尽早全面复工复产。(责任单位: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市、县〔区〕政府)

(二)明确各行业复工复产重点和要求。工业要从规上企业全面复工复产转向全面恢复产能、提高中小企业复工率。农业要不误农时,全力组织春耕备耕,迅速恢复生产。交通运输业要从打通“主通道”转向畅通“微循环”,全面恢复交通运输秩序。商贸及其他服务业要尽快有序恢复(影剧院、KTV、网吧等封闭性的人员聚集场所暂缓),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项目建设要从全面复工复产转向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国有大中型企业、龙头骨干企业要开足马力生产,满足市场需求,增强产业链运行支撑。中小微企业、外贸企业要不失时机,抢订单、拓市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国资委,各市、县〔区〕政府)

三、强化要素保障

(三)推进口罩日产能千万只工程。支持企业通过挖潜改造、扩产转产、完善产业链等方式扩大口罩生产能力,鼓励有条件的省属国有企业、大型企业转产或新建口罩生产线。对企业改扩建或新建口罩生产线,形成有效产能且生产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资金分阶段进行补助(中央和省级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优先帮助口罩生产企业解决原材料、员工、资金等困难。确保2020年3月初全省口罩日产能达到1000万只。(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

(四)加快完善防控物资分级保障机制。加大口罩等防疫物资的筹集力度,尽快实现以设区市为单位“自产自保”。省级建立紧缺原料统配与重点防控物资统调挂钩联动机制,获得紧缺原料的市县和企业按比例落实重点防控物资统调任务。省级防控物资在重点保障好国家调拨任务、抗疫一线、省重点工程及重要国计民生相关企业的基础上,对部分“自产自保”确有困难的设区市,统筹给予适当支持。积极协调口罩资源,及时向社会投放,满足人民群众需求。(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实施保用工稳就业专项行动。推进开发区百万大招工活动,积极开展线上平台招聘、工业园区现场招聘和乡镇(街道)流动式招聘等多种类型的招聘。加强用工协调,对成规模、成批次、目的地集中的务工人员实施组织化返岗。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企业用工保障相关问题。支持各地制定出台补贴性政策,引导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乡镇、村为企业提供用工对接服务。开展小微企业“千户创贷扶”行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务工人员返岗交通、疫情防护等问题,支持重点用工企业租用宾馆、酒店、培训中心等馆所设立临时集中住宿点。(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各市、县〔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