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11-11 10:45 的文章

小微企业又获政策支持 明年郑州实现政府性融资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刘瑞朝

2021年,市、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分别达到5亿元以上和2亿元以上,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县级全覆盖。11月10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市、县级政府原则上只保留1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重点对年化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的新增单户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融资担保业务给予担保费补贴,补足至2%。

【目标】2021年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县级全覆盖

大河报记者了解到,政府性融资担保是党中央、国务院缓解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各级政府、各部门大力推进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辖内融资担保机构三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发展,在畅通金融服务毛细血管、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三农”领域发挥积极作用。

郑州市金融工作局相关人士说,虽然郑州市融资担保机构数和在保余额位居全省首位,但与九大国家中心城市相比仍存在差距,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还存在业务聚焦不够、担保能力不强、银担合作不畅、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有待健全等问题,政策功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为符合国家发展方向要求,作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辖内融资担保机构三层体系的一部分,仍需尽快加强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合理布局和有效发展,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回归担保主业、聚焦支小支农、降低担保费率、拓展业务规模。

《实施意见》提出,立足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需要,形成以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核心,各区县(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骨干,专业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特色,主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的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2021年,市、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分别达到5亿元以上和2亿元以上,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县级全覆盖;2022年市、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力争分别达到10亿元以上和3亿元以上,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放大倍数超过全省、全国平均水平,融资担保业务在保余额突破300亿元。

【担保】市、县级政府原则上只保留1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实施意见》提出,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郑州将加强市、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要会同市金融局,积极建立郑州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管理制度,按照“减量增质”要求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源整合。市、县级政府原则上只保留1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资不抵债、失去功能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妥善化解风险。

同时,做大做强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龙头引领作用,通过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担保机构股权资金、财政注资、吸引区县(市)级政府入股、整合现有担保机构等方式,逐步做大做强,择优对区县(市)政府性融资担保股权投资,或者建立担保合作关系。

根据《实施意见》,郑州要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区县(市)全覆盖。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通过增资扩股现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围绕小微企业集聚的开发园区,引入战略投资者(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等)出资新设;入股省、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合作,引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等多种方式,确保实现担保业务全覆盖。

另外,做优专业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郑州农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理顺股东体制,聚焦小微“三农”主体、富民乡村产业、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建设,不断扩大和提高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规模和服务质量,2020年担保业务规模达到注册资本的2倍以上,2022年基本形成以信息化为支撑,市有公司、区县(市)有办事处、乡镇有联络站、村有联络人覆盖全市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推动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打通担保支农“最后一公里”。

【支持】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 适时调降担保费率

《实施意见》规定,降低担保费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适时调降担保费率,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实行低收费,力争在2021年年底前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其中,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降低至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降低至不超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