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5-12 23:46 的文章

2020年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问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0〕6号,以下简称《省通知》)要求,经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杭州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市招生通知》)。为便于广大市民更好了解杭州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政策,现就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1、请简单介绍一下杭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出台的目的?

  答:今年杭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对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做出了较大的调整。这是杭州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杭州市高水平建设“美好教育”的具体要求。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这是新时代我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其中对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作出明确规定。2019年7月召开的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了切实保障教育公平、促进公民办学校协调健康发展、努力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两次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全省教育大会也对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经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省教育厅下发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0〕6号)。杭州市市委市政府也极其重视,去年4月召开的全市教育大会暨高水平建设“美好教育”推进会强调:“美好教育”,不仅要反映在教育主要指标的领先上,而且要落实在教育软硬件的整体提升上,更重要的是要体现在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上。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际、校际差距显著缩小,“择校热”现象得到根本性扭转。既要大力提高公办学校办学水平,办好家门口的每一所公办学校,又要继续支持民办教育发展,鼓励民办学校办出效益、办出特色。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建设“美好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推进公办、民办中小学同步招生改革。根据这些要求,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市教育局按照文件制定规范程序,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2、哪些儿童可以参加杭州市公民办小学招生报名?

  答: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和《省通知》的规定,《市招生通知》明确,今年开始,民办学校的招生对象条件与当地公办学校相同。在招生报名开始前,已符合当地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可以报当地民办学校。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报名儿童少年进行资格审核。

  公办民办小学招生对象具体包括:

  (1)本市户籍儿童少年;

  (2)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3)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包括:

  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本市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本市的儿童少年;

  驻杭部队军人子女;

  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市的下列儿童少年: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本市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本市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本市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在本市居住的港澳台籍和外国籍儿童少年。

  2020年入学的上述儿童少年应同时满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或往年经入学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缓学的儿童。

  3、杭州市公办民办初中招生对象是哪些?

  答:杭州市公办民办初中招生对象包括:

  (1)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符合升学条件在本市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3)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军人子女、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在本市居住的港澳台籍和外国籍少年。

  4、《市招生通知》对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是怎么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