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4-21 14:48 的文章
社保补缴期限超过三年和不足三年的都如何补缴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13938的网友留言咨询:我2007年参加工作,因为是个私人公司不给缴纳社会保险,2010年的时候换工作才首次参保,我现在是否可以补交2007年到2009年的社会保险?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烟台市的补缴政策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补缴期限不足三年的,由单位提供相关手续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可以补缴。二是补缴期限超过三年及以上的,需要提供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等出具的法律文书。如还有疑问可具体咨询电话:6632130,6632131。

作者: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