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3-07 21:50 的文章

武汉海关滞报金“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楚天都市报3月6日讯(记者周丹 通讯员徐菁 余鹏程)“您好,我们公司进口的货物是在春节期间运抵武汉港的,由于疫情原因一直没法开工逾期申报了,请问滞报金怎么处理?”日前,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员拨通了武汉海关的咨询电话。

根据《海关法》等法律和有关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申报,逾期海关将依法按日征收滞报金。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万分之五。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影响,海关总署先后于2月3日发布了第18号公告,明确有关进口货物滞报金起征日顺延至省指挥部公布的复工日期;疫情防控期间实施登记放行的货物,不予征收滞报金;政府或者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捐助的进口疫情防护物资出现滞报的,免于征收滞报金;疫情发生前已运抵口岸但尚未报关的进口货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确定并公布的复工日期作为进口货物滞报金的起征日,企业在上述日期后因疫情原因无法办理进口货物报关手续的,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滞报金减免手续。

武汉海关在了解情况后,3月5日为该公司进口的“工业用手工工具”减免滞报金1.59万元。

截至3月6日,武汉海关共受理滞报金减免申请62份,减免滞报金18万元,涉及进口货值2205万元人民币。武汉海关表示,待疫情稳定,随着湖北省企业逐步复工复产,今后将有更多的滞报金减免需求。武汉海关将进一步把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帮扶企业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