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3-05 12:02 的文章

公安部新规,驾照可提升至“18分”?系政策误读

  最近,记者接到了不少读者的咨询:“从3月1日起有新规出来,驾驶证分数将提高到18分,这是真的吗?”驾驶分数一下子提高了6分,这样的“好消息”一出,的确很吸引市民的眼球。记者为此向柯桥区交警大队进行了求证,证实这种说法系政策误读,而且根据相关部署,浙江并不属于首批试点地区,新规如果普及到我省,预计要在5月份之后。

  根据近日公安部印发的《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通知,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本记分周期内分别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现场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累计最高减免6分”。

  同时,《通知》还规定了“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等不予受理的情形。相关政策并不是指先通过学习教育得到6分,有了交通违法行为之后拿这6分去抵冲;而是在已经被记了分的情况下,通过学习教育且考试合格后,从已经记的分里扣减。

  根据相关部署,此措施自3月1日起先在重庆、四川、广东深圳等地试点实行。

  所以对于分数提高到18分,实则是大家对这个政策的误读,并不是驾驶证分数涨到了18分,而是可以申请减免累计记分中的记分分值。

  我市目前政策

  学习考试可以“消除”4分

  记者从区交警大队车管所了解到,对于驾驶员参加学习及相关活动可以减免交通违法记分,绍兴也有自己的举措:依据《浙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人在接受网上自助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可以选择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习考试。经考试合格的,在接受网上自助处理记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时,符合减分条件的,可以自行减分处理。

  考试题为10道选择题。在30分钟内答对10道题目中9道及以上的,视为考试合格,并获得2张分值1分的减分券。驾驶员在记分周期内可以参加2次学习考试,共可获得4张分值1分的减分券,共4分。多张可以一起使用,用于抵消相同分值的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减分券分值不得小于实际违法行为的扣分值),也就是意味着考试合格,最高可以抵消4分。

  值得一提的是,这项措施只针对绍兴市核发的驾驶证,车主只能对自己名下登记的浙D号牌小型自备客车的非现场记分交通违法行为减分,并在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提供的互联网自助违法处理平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