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2-22 09:45 的文章

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疫情稳发展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支持本市科技企业渡难关、稳发展,促转型,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现对《关于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疫情稳发展的通知》(沪科2020[32]号)文件做如下解读。

  Q1:如何界定是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A:根据《上海市科技企业界定参考标准》,科技企业界定采取企业自行判断,五项指标中满足三项即可。包括(1)企业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检测,或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研发、生产、经营等科技与创新活动;(2)企业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3)企业技术性收入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销售收入之和占企业销售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4)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5)企业拥有专利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或掌握专有技术。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目前有两种参考界定模式:一是基于上述条件,同时满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二是在科技创新券政策中,目前结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在满足科技企业界定的同时,同时满足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Q2:创新资金的申请条件和资助额度

  A:科技企业申报需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2)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3)上年度企业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5%,且已完成的研发经费不低于40万元(已享受创新资金补助的研发经费不得重复计算),并提供100%已完成研发经费记账凭证清单(明细账);(4)同一企业获得创新资金资助次数不超过3次;(5)承担过创新资金的企业,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支持:1)立项项目还在执行中,2019年12月31日前尚未验收;2)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时间未超过3年;3)立项项目被终止,时间未超过5年。

  资助额度是:立项企业定额资助10万元/项,主要用于补贴企业上年度的研发经费,各区政府对本辖区推荐的项目按不低于其实际获得的市拨付经费额度予以配套资助。

  Q3:创新资金与创新创业大赛的关系是什么,条件一样吗?

  A:创新创业大赛根据参赛对象类型划分为小微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小微企业组参赛条件与创新资金申报要求一致,完成创新资金申报即完成了大赛小微企业组报名。小微企业组市赛评选结果与当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政策对接,经公示无异议的,列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立项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大赛不再组织现场路演,改为通讯评审(在线专家评审)。

  Q4:如何进行创新创业载体入库?

  A:市科委已会同市教委联合制定了《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了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载体的内涵、纳入培育体系(入库)标准、申报流程、相关扶持、引导方向等,预计将于3月上旬正式发布,相关单位可通过“上海科技”查询,并根据办法相关内容,通过“一网通办”平台,进入“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库”,在线提交有关材料。

  Q5:创新券的支持力度是多少;此次使用额度上限提高了,团队是否有提高?

  A:按照《上海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使用创新券的额度不超过30万元,每个团队每年使用创新券的额度不超过10万元,每项服务按服务合同金额的50%予以核算。为了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力支持企业创新活动,此次上海科技创新券提高了使用额度,对于企业,每年使用创新券的额度从原来的不超过3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50万元;创业团队的额度没有变化,每年使用额度不超过10万元。每项服务按服务合同金额的50%予以核算。

  Q6:创新券政策规定的服务范围有哪些?此次拓展的服务范围有哪些?

  A:服务范围包括创新战略规划、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创新资源共享、创新人才培养(未开放)六个服务类型,细分为15个服务范围和34项服务内容,服务内容每年会动态更新。本次拓展和明晰了创业孵化服务范围,即明确了除负面清单(办公空间、物业管理等基础服务,工商注册、政策申报、专利代理等综合商业服务)外,其他创业孵化服务均可以使用科技创新券,更加方便创业团队和创业载体。

  Q7:科技创新券最快可多久兑付?

  A:争取在科技创新券兑付公示通知发布后1个月内。

  Q8:在抗击疫情期间服务机构如何申请成为创新券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