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研究 2020-01-01 06:18 的文章

环保督察不是一阵风 环保设备制造业 将迎黄金增长期 ——专访生态环境部环境与 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吴舜泽

原标题:环保督察不是一阵风 环保设备制造业 将迎黄金增长期 ——专访生态环境部环境与 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吴舜泽

  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环境保护也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了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吴舜泽。吴舜泽先后任中国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环境保护部改革办副主任、垂改办副主任,见证了中国生态环境领域近些年的改革和实践,并参与了诸多规划和政策的拟定。

  督察不是一阵风的运动

  《21世纪》:近年来环保督察形成了哪些制度性的成果?

  吴舜泽:环保督察本身就是一项长效制度,督察是环环相扣的制度链条,有法可依。它并不是一阵风的运动,督察包括很多环节:督察的准备、督察进驻、督察完成后督察问题的反馈移交、督察整改等。

  督察制度是一环套一环的,每五年一轮回,包括常规督察、专项督察还有回头看。环保督察从出台之初就是法制化制度化的安排,出台了试行方案,现在又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上升为党内法规,督察始终在法制化轨道、始终在制度化轨道、始终在机制化轨道。所有督察都是有法律依据的,是严格依法办事的。

  十九届四中全会把督察制度放在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部分中讲,是落实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举措。在实践上,督察是生态环保工作中的一个环节,也是与其他制度措施紧密联系的,不是单打独斗,先通过一系列的规划、责任书等规定,具体、量化、落地明确地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上收地方政府的监测事权,实行信息公开和排名,再派督察队伍监督检查目标完成情况,最后进行问责追责。这实际上就是四中全会提出的环境监测与评价制度的内涵。

  环保督察成效大,是因为督察让环保长了牙齿,成为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和实招。有责任就要担当,没有担当就要依法追责终身追责。我国搞生态环保,特别是党委政府的率先作为、部门齐抓共管尤其重要。党委政府先行一步,企业社会才能跟进,形成良性互动的治理格局。

  督察也是成体系的,除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之外,改革还实现了省督市县。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受省委和省政府委托,对市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政府感觉压力比较大的原因,是因为除了定期督察之外,还有常驻不走的环保纪检组。环保督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符合中国国情,根植于中国文化土壤。

  “一刀切”是懒政

  《21世纪》:生态环境部2019年多次强调“反对一刀切”,为何会产生“一刀切”?环保工作怎么才能避免“一刀切”?

  吴舜泽:国家强调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一直反对环保“一刀切”,严查“一刀切”。地方面临的问题复杂,包括过去片面追求经济发展遗留下来的很多环保问题。环保考核追责很严格,一些地方政府在短时间解决这么多的环保问题就容易“一刀切”,在具体操作中有三种情况。

  第一,地方政府在多重目标的平衡上不好把握。地方政府工作量大,要完成的任务很多,完成环保任务需要的财力支撑可能不足,所以督察组来了就赶紧“一刀切”,关停污染企业。

  第二,环保专业性很强,地方有时能力不够,在做好精准施策方面下功夫不够。精准施策的能力和地方政府治理水平、前期基础条件等因素密切相关,比如地方在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上有没有量化分级等,地方政府治理能力参差不齐,“一刀切”也是懒政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