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研究 2019-12-24 20:57 的文章

陕西助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

  医药网12月24日讯 12月3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促进药品流通行业快速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药品经营审批机制、变更流程、兼并重组、仓储资源有效整合、批零兼营、零售企业连锁发展等9个方面,结合陕西省医药产业发展实际,对相关监管措施进行“增补”和“删减”。

 

  “作为监管方,我们要思考现有政策与行业发展是否匹配,如果不匹配,必须正视并及时优化,为行业发展破除障碍。”陕西省药监局局长应宏锋表示。

 

  今年以来,陕西省药监局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积极探索监管体系建设和监管理念创新,用新的发展理念优化服务,确保全省药品监管工作稳中有升,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

 

  优化政策 适应行业需求

 

  据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派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派昂)质量负责人王亚男介绍,派昂承担着陕西省基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业务,要将药品按时按量地配送至县、乡(镇)及村级医疗单位,在异地仓储资源不能有效开发和利用的情况下,配送难度大,配送成本高。“遇到雨雪天气,路不好走,配送车很难及时到达,封路时还可能要在路上过夜。”为了降低配送成本,保障药品配送安全,派昂决定在绥德设立异地中转库。“2016年,相关政策对批发企业异地设库有限制,我们花了8个月的时间才完成设库。”对此前的“艰难”,王亚男唏嘘不已。

 

  《意见》的出台解决了这一问题。“考虑到运输量大、路途远及成本高的实际,为提高药品送达的时效性,促进企业发展,解决药品配送‘最后一公里’难题,《意见》放开药品批发企业异地设立库房限制,仓库条件和数量与其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即可。”据陕西省药监局流通处一级调研员王永礼介绍,除了调整“异地设库”监管措施,《意见》还明确,库房有富余条件的大型药品批发企业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可开展第三方药品委托储运业务,以整合企业储运资源,降低运营成本。

 

  “部分药品流通企业仓库面积很宽裕,符合药品储存条件,但由于政策的限制,不能有效利用闲置库容量,造成了资源浪费。”王永礼表示,“时代在变,市场在变,企业的发展形态和形式也在变,在不违背法律核心要义的情况下,监管方需要调整政策措施,让企业轻装上阵。”

 

  陕西华远医药集团是开展现代药品物流配送的企业,布局了很多库容,但此前由于政策限制,部分库容一直没有被有效利用。今年4月,陕西省药监局的工作人员到华远医药集团调研,集团总经理兰钧反映了仓储物流等问题,此次《意见》的出台让他连连称赞:“陕西省药监局帮我们解决了一个‘老大难’问题。”

 

  此外,《意见》还鼓励省内外具备药品现代物流条件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发展等模式,控股、参股省内药品批发企业;鼓励具备现代物流条件的药品企业集团通过吸收经营业务、合法剥离资产等方式对被收购、兼并企业进行升级改造;鼓励具备现代物流条件的药品批发企业在本集团内企业(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实施多仓协同配送;鼓励药品经营企业多元化发展,允许药品批发企业增加药品零售连锁业务等,推出一系列有利于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发展效能、推动企业做大做强的措施。

 

  据统计,2018年,陕西综合性药品批发企业全年销售总额为637亿元,全省共有批发企业456家,但销售额超10亿元的仅11家,绝大部分企业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下,两极分化明显。王永礼介绍说,陕西药品批发企业存在“小、弱、散”的特点,规范性和规模都需要提升。“未来的发展趋势是集约化、集团式,陕西企业必须早做准备,逐步构建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以中小企业为配套补充的现代药品配送网络,从而更好应对未来药品流通市场愈发激烈的竞争。”陕西华氏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郭炜很看好这一系列措施对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这些措施一方面鼓励企业发挥自身力量、整合资源优势,另一方面,通过政策引导和鼓励兼并重组,促进企业优化战略布局、做大做强,进而提升整个医药行业的竞争力。”郭炜说,他所在的企业主营批发和物流配送业务,如果开展零售业务,根据《意见》,可将现有资源直接对接到零售业务上,降低零售板块成本。

 

  创新思路 促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