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研究 2019-10-18 23:09 的文章

绿色慢行电动自行车行业在“最严国标”下的发展前景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在我国迅速普及,逐渐成为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目前全社会保有量约2.5亿辆,年产量3000多万辆。为方便群众生产生活,《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列为非机动车进行管理。但近年来,一些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为占领市场、迎合消费者,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越来越快,速度、体积、重量和动力性能等远超《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以下简称为旧国标),被称为“超标电动车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对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安全带来严重危害,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事故。此外,由于部分电动自行车防火阻燃性能差,近几年引发的火灾逐渐增多,多次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

超标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差:一是超标车,一定是高比功率,达到机动车标准,但它走非机动车道,对非机威胁大。二是高比功率带来高加速能力,一但进入机动车道行驶,变速快,易抢行,易与机动车产生冲突。三是车速高,有的高达50公里/小时,带来事故多,此外,行驶路径随意大,逆行乱变线,危害大!且未投保相关保险,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给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矛盾化解等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超标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据有关数据统计,大部分相关事故是与电动车超标有关,超标电动车机械性能反差大,在动力配置上已经等同甚至超过摩托车,而在其设计构造上并没有超越非机动车范畴,制动、转向、防护等安全机件依然停留在自行车、助力车之列,特别是车速提高后,由于前制动力增加,有侧滑和前翻的危险。此外,驾驶“超标车”的人员中,绝大部分没有驾驶证,这部分人交通安全法律知识比较缺乏,时常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横穿道路、突然调头或猛拐,以及违规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秩序。超标“助力车、电动车”无第三者责任保险,发生事故后,很多肇事者无力赔偿高昂的抢救费和医疗费,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按现行赔付标准难予赔偿,受害人得不到赔偿。据统计,2013年至2017年的5年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伤6.35万人、直接财产损失1.11亿元。从分析看,全国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数量和电动自行车肇事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呈逐年上升趋势。给社会带来安全隐患!

超标电动自行车安全事件多:群众的电动自行车都存放在家里、楼道里,安全隐患大。充电的电动车突然起火爆炸事件频发,电动自行车起火的核心部位是电池,从起火到完全燃烧只需几分钟时间,而这类火灾基本都在夜间,群众还来不及逃生就置身于浓烟烈火之中,所以电动自行车不要停放在楼道,更不能停放在家里。电动自行车火灾频发且呈逐年增长趋势。2013年至2017年五年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万余起,年均约2000起,较前五年增长33.3%。其中引发较大以上亡人火灾34起、造成142人死亡。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统计,全国每年平均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约2000起。今年以来,各地就连续发生多起致人伤亡的电动自行车火灾,给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2019年4月15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被称之为新国标(以下简称为新国标),被称为“史上最严”电动车标准。新国标从生产这一环节进行源头管控,生产、销售未取得3C认证、未执行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都将被依法查处,对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不能再生产和销售,违规生产销售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绿色慢行电动自行车行业在“最严国标”下的发展前景

绿色慢行电动自行车行业在“最严国标”下的发展前景

“最严国标”下,绿色慢行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发展前景“最严国标”下,绿色慢行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发展前景

新标准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

《新国标》以“三确保一坚持”为根本原则: 即确保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所有“道路交通参与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确保广大消费者基本的出行需求,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新国标》的实施意在最大程度保证民众出行安全。

专家对绿色慢行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倡导各地要积极推动《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迅速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