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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原标题:万安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万安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5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锋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技术中心五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为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6,012,728股;根据网络投票统计
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1名,代表股份100
股,合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56,012,8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3753%。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6,012,828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53.37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56,012,7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37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032,128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7.51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6,032,0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51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012,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32,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012,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32,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012,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32,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012,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32,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012,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32,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确认及2020年薪酬方案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012,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32,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关于公司监事人员2019年度薪酬确认及2020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012,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32,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012,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32,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关于2020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012,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32,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012,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32,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012,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32,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012,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32,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劳正中、陈佳荣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
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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