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科技 2020-05-21 07:25 的文章

美国向中国索赔疫情损失?很魔幻,但可能成真


 文 / 巴九灵(微信公众号:吴晓波频道)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美国就一直有一些政客、律师在动歪脑筋,要起诉中国政府,要求中国就新冠肺炎造成的损失做出赔偿。这听起来很离谱,实际上也很离谱,但它真的发生了,甚至还有可能愈演愈烈。 在890新商学App上有一门法律思维课程——《像法律人一样思考》,主讲人是大家所熟知的詹青云。她是非常厉害的辩手,口才出众。她更是一名律师,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取得了博士学位,在日本东京执业,有很宽阔的国际背景,对美国法律也非常熟悉。

美国向中国索赔疫情损失?很魔幻,但可能成真

 下面,我们就跟随詹老师的讲述,看看这个离谱的事情在法律层面到底有多离谱,再来谈谈应对之道。
01

美国法院有权审中国政府?


让中国为新冠肺炎疫情给美国带来的损失进行赔偿,这个离谱的起诉有太多太多问题。退一万步,不说事实如何,单说法律上的问题就非常大:哪个法庭会有管辖权去裁决这样的案子? 美国政府也好,民间也好,组织集体诉讼也好,还是以官方的身份去起诉也好,无非就是两条路可以走。 先来说第一条路:在美国国内的法院提起集体诉讼。 这必然会涉及到国际法中的“主权豁免”(State Immunity)概念,即一个国家的主权包含了一种权利,这个国家的政府没有必要去面对他国的司法审判。 在美国的司法体系里,外国的主权豁免是一个很古老的概念,在它源远流长的案例法当中一直尊重这个规则,而且在1976年,美国国会还通过了《外国主权豁免法》法案。也就是说,外国主权豁免不只是判例法,还是成文法——在两大主要的法律体系里,主权豁免都被承认。 所以,中国作为主权国家,根本不能成为美国官司中的被告。美国法院要审这个案子的话,首先就违反了自己的法律。如果这样都要审的话,你们美国还有法律吗?

美国向中国索赔疫情损失?很魔幻,但可能成真

 当然,这难不住志在“甩锅”的美国政客。
在《外国主权豁免法》中,提到了一些例外情况,比如,侵权发生在美国国境内,或是某国政府以商业活动主体身份介入了纠纷中。当出现这些例外情况时,主权豁免不适用。但这些跟中国有啥关系? 没关系。
所以一些美国的政客就提出一份立法提案,说要修改《外国主权豁免法》,明目张胆地要增加一项例外:中国政府在新冠肺炎暴发当中承担的责任,这件事情不受豁免权的保护。 这意思大概就等于:要圣旨?来人呐,咱们给他写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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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国际法庭难道就有权审中国了?


美国起诉中国的第二条路,是到国际法庭起诉中国。
当然,目前还没有可靠证据表明美国真的要这么做,不过我们还是来看看有没有可行性。 在法律的世界里,一个国家之内,司法体系的主体是人。在《国际法》体系下,参与者是国家,所以如果这个事情被告到国际法庭去,那就只能是美国这个国家起诉中国这个国家,这就变成了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对抗。 国际法庭的管辖权比较特别。在国内法庭,管辖权是自动的,法庭天生可以管辖公民的诉讼。但国际法庭的管辖权不是自动的,而是需要国家的同意(consent),也就是说,只有诉讼双方都同意这事让国际法庭来判,那国际法庭才有管辖权,才可以判。

美国向中国索赔疫情损失?很魔幻,但可能成真


万一美国真的跑去国际法庭告了,中国会同意吗?相信美国人自己也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 在国际法体系中,还有一些管辖权是附带在条约当中的。比如我们两个国家之间签订一个仲裁条约,条约中说如果我们一旦有什么问题,我们就选择到香港的仲裁庭去仲裁,那这就是赋予了仲裁庭管辖权。 中国和美国之间,有签这种附带管辖权的条约吗?有的,比如WHO(世界卫生组织)下辖的IHR(《国际卫生条例》)。这个条例提到了国际法庭,但是很明确地说国际法庭的职能是解释《国际卫生条例》及其适用范围,而且还必须是在纠纷经过WHO调停后,才有可能把问题上诉到国际法庭。 听起来好像可行性大了点?别忘了,美国总统是特朗普。 5月18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社交媒体上公布了发给WHO总干事谭德塞的信件,信中要求WHO在30天内进行重大实质性改革,否则美国将永久停止对WHO的资助,且考虑退出WHO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