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科技 2020-05-20 10:48 的文章

实控人委托表决权构成股份转让?新纶科技收关

  5月20日,资本邦获悉,新纶科技(002341)收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注函。

  据悉,2020年5月18日,新纶科技(002341)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毅与银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要求公司及相关股东就以下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1、结合表决权委托、银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侯毅提供财务支持等事项,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详细说明侯毅与银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

  2、结合侯毅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份性质、限售及质押冻结情况、承诺事项以及立案调查影响等,说明本次表决权委托是否实质构成股份转让,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违反股份限售、减持相关规定及承诺。

  3、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自查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要求明确说明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归属情况;说明本次表决权委托对公司经营稳定性的影响,交易各方及公司将采取何种具体措施保障公司治理的有效性。要求充分提示有关风险。

  5、《合作协议》约定:“为保持公司经营和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应促使被替换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外部监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3年内不得从标的公司离职。”要求解释该表述的具体含义并说明具体保障措施。

  6、自查并说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筹划表决权委托事项至公开披露期间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7、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头图来源:图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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