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晶科技关于实施“泰晶转债”赎回的公告新浪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8
债券代码:113503 债券简称:泰晶转债
转股代码:191503 转股简称:泰晶转股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泰晶转债”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0年5月26日
? 赎回价格:100.45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0年5月27日
?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0年5月27日)起,“泰晶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泰晶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为100.45元/张,可能与“泰晶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 如投资者持有的“泰晶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 2020年5月12日,“泰晶转债”价格收于195.92元,高于面值95.92%;2020年5月1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24.44元/股,“泰晶转债”转股价为17.90元/股,公司股价较“泰晶转债”转股价溢价36.54%。“泰晶转债”价格较面值溢价远高于公司股价较“泰晶转债”转股价溢价。近期“泰晶转债”价格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泰晶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5月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泰晶转债(113503)”(以下简称“泰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7.90元/股)
的130%,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泰晶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泰晶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泰晶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约定如下: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5月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泰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7.90元/股)的130%,已满足“泰晶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根据相关要求,本次赎回对象为2020年5月26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泰晶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45元/张(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19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14日)票面利率为1.00%;
计息天数:2019年12月15日至2020年5月27日(算头不算尾)共164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 =B×i×t/365=100×1.00%×164/365=0.45元;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45=100.45元/张。
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