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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达科技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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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达科技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富安达科技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9年11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606号文注册募集。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目 录

第一部分绪言 ......3

第二部分释义 ......4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9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21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25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27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31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32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44

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 ......54

第十一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55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1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3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5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66

第十六部分风险揭示 ......73

第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8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0

第十九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3

第二十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0

第二十一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122

第二十二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3

第二十三部分备查文件 ......124

第一部分 绪言

《富安达科技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富安达科技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富安达科技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负责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富安达科技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富安达科技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富安达科技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富安达科技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富安达科技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富安达科技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