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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云科技使用3.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4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云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3.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 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 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监事会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 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4月1日作出的《关于同意杭州光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2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80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308.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6,353.17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6,954.83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 4 月24日出具 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360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其中募集资金投资 1 光云系列产品优化升级项目 26,349 26,349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546 8,546 合计 34,895 34,895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 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 财,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7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投资理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