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科技 2020-05-08 17:12 的文章

华脉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原标题:华脉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华脉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〇年五月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和权限,提高股东
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现制定规则如下: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
于干扰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制止
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召集人将依据股东名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
(或)名册及其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
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主持人应按预定时间宣布开会,会议按列入议程的议题和提案顺序
逐项进行。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监票、
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和监票。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当按照大会的议程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发言。有多
名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含授权代表)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
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六、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
以拒绝或制止。


七、股东可以就议案内容提出质询和建议,主持人应当亲自或指定与会董事、
监事或其他有关人员对股东的质询和和建议做出解释和说明。除涉及公司商业机


密外,董事、监事或其他有关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应就股东的质询做出解释和说明。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
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
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九、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
票方式进行表决,请与会股东认真填写表决票,表决结果当场公布。


十、本次会议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类型和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胥爱民先生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0年5月12日下午14:00

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丰泽路66号华脉国际广场十五楼
会议室

(三)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2020年4月30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
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


二、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和持有的股份数,说明
授权委托情况,介绍到会人员;

(二)宣读《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三)与会股东及代表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一名律师作为监票人、计
票人,组成表决票统计小组;

(四)宣读并审议议案;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8、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6、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五)股东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发言或提问,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回答提问;

(六)股东记名投票表决(填写表决票),由表决票统计小组负责统计现场投票
结果;

(七)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上传现场投票明细至网络投票平台,后续下载由
网投平台汇总合并后的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结果。


(八)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监管规定,围绕公司发展目标,
充分行使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积极落实股东大会决议,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全
面加强基础管理,积极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1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另外,报告期公司独立董事沈红、孙小菡、吴建斌能够诚信、勤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有效地维护了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
要求,独立董事需向董事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
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议案二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恪尽职守,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包括重大事
项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结项、终止募投项
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
况等事项进行有效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于2020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议案三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9年度的整体经营及年度审计情况,公司编制了《2019
年度报告》及《2019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2)。2019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已于2020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议案四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5,354.9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65.74万元,基本每股收
益为0.17元/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23,804.82万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0,750.4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
1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议案五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23,657,423.47元,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0,239,418.58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2019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3元(含税),按2019年
12月31日的股本13,600万股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720.80万元,占2019年度
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4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议案六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
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
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根据
审计工作量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于续聘2020年度审
计机构进行审核确认,独立董事亦对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2020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正常资金需求,2020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南
京银行、宁波银行等银行或其分(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综合授信额
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1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议案八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南京华脉普泰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和发展,公司拟为其综合授信按对应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华脉
普泰担保额度1,200万元,华脉光电担保额度3,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
年4月1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01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议案九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关联人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关联单位继续采购生产用原材料、产成品以及接受加工服务等业务。现
向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南京芯奇点半导体有限公司销售项目设备及提供技
术服务,向关联人南京华脉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南京华脉信息产业集团有限
公司提供房屋租赁等日常性关联交易业务,根据2019年度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和
2020年经营预测,预计2020年度将发生不超过13,334万元日常性关联交易。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1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议案十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业务拓展及销售渠道建设等需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拟对
原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变更;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证监会公告〔2019〕10号)相关要求,公司需对《公司章程》原有部分条
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1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19〕
10号,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对《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18日披露于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议案十二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19〕
10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对《董事会议
事规则》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18日披露于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董事会议事规
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议案十三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司监事会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监事会
更加有效地履行职责创造更好条件,提升监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
年4月1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议案十四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慎研究并同意,董事
会提名胥爱民先生、姜汉斌先生、王晓甫先生、朱重北先生、杨位钢先生、黄海
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将对
各候选人逐一进行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胥爱民先生:1955年10月出生,高级经济师,2013年获江苏省科学技
术一等奖。曾任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脉有限董事长、总经理。

现任南京光通信与光电子技术学会理事、华脉光纤执行董事、华讯科技执行董事、
华脉物联执行董事、华脉光缆执行董事、华脉软件执行董事、华脉众创执行董事、
华脉智慧云执行董事、华脉新材料执行董事、华脉才华执行董事、华脉光电董事
长兼总经理、华脉健康执行董事、华脉普泰执行董事、边缘智能研究院南京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华脉信息产业集团执行董事、南京芯奇点半导体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深圳前海元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弘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宁波恩泽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华脉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华脉
汽车部件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披露日,胥爱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4,971,428股,占公司总股份
25.71%,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姜汉斌先生:1962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通信工程师。曾任南京
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师、系统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副
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华脉有限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第四届江苏省通信学会无线通信专业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披露日,姜汉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王晓甫先生:196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南京普天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华脉有限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江苏道康董事、华脉光电董事、华脉才华总经理。



截至本披露日,王晓甫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127,273股,占公司总股份
8.18%,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朱重北先生:1956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13年获
江苏省科学技术一等奖。曾任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主任、审计
处处长、企管部总经理,华脉有限监事,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光通信与光电子协
会理事。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披露日,朱重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杨位钢先生: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学
历,曾任北京西门子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大区经理、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市场部经理、
昌平分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格致开元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关村兴业(北京)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曾荣获中国移动集团先进个人、中国移动世博突
出贡献奖,2008年荣获首都奥运奖章、2011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现任公
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披露日,杨位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黄海拉先生:1973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江苏省证监局稽查处、机构处副科长,Sanmar Canada CFO
助理。现任公司董事、上海金浦创新消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董事


兼总经理、天津大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台一盈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上海焦杨网络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征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真旅国际旅行
社(上海)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披露日,黄海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议案十五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研究并审核通过,董事
会提名吴建斌先生、沈红女士、万遂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
历附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


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建斌先生、沈红女士、万遂人先生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本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逐一
进行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沈红女士:1971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永和会
计师事务所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南京南审希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
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披露日,沈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吴建斌先生:1956年2月出生,管理学博士,曾任南京大学商学院国际
经济贸易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
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兼职研究员,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扬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同时担任红宝丽、亚威股份、天泽信息以及易司拓公司
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披露日,吴建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万遂人先生:1953年9月出生,电子学博士、教授,荣获江苏省科技进
步二、三等奖四项。曾任东南大学生医学院副教授、美国MIT电子研究所访问科
学家、教育部高等学校BME教指委主任,现任东南大学生医学院教授、中国生物
医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医学人工智能分会主任。


截至本披露日,万遂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议案十六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2名职工代表监事(由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第二届监事会提名吴珩女士为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
届满。吴珩女士简历如下:

吴珩,女,1966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南京熊猫集团卫星通
信设计所设计师,南京爱德奇(ADC)宽带通信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华脉有限
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吴珩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4,768,831股,占公司
总股份3.51%,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