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人才交流 2019-09-08 06:41 的文章

完善區外交流政策每年上萬個崗位吸納西藏人才

原標題:區人社廳完善就業區外交流政策 每年上萬個崗位吸納西藏人才

  在“人才援藏”的同時,西藏高校畢業生就業區外交流政策近年來逐步落地實施,如今越來越多西藏籍大學生走出高原,到區外省市歷練能力。記者就此來到自治區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採訪。

  在充分了解西藏高校畢業生就業需求的基礎上,自治區人社廳進一步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體系,完善西藏高校畢業生就業區外交流政策。自治區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干部陳志田介紹,我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精神,鼓勵和引導西藏高校畢業生到區外就業,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為長期建藏、長足發展和長治久安培養人才。積極溝通協調對口支援省市、中央企業採取定向招錄、單獨劃線的方式,吸納西藏高校畢業生到區外就業。接收單位需要對新入職的西藏高校畢業生開展專業培訓的,以1年為限,培訓期間工資、培訓費用可由自治區財政承擔。

  陳志田告訴記者:“為推動落實對口支援省市提供一定數量的醫療衛生、教育、科研、規劃設計、文化藝術團體等事業單位崗位,推動援藏省市的各類企業加大力度吸納西藏高校畢業生就業,我們力爭17個援藏省市每年面向西藏高校畢業生提供不少於10000個就業崗位。推動落實中央機關以及中央機關下屬的學校、醫院科研院所、設計單位、文化藝術團體等事業單位,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公職崗位定向招錄西藏高校畢業生。”

  “目前我們積極協調對口支援中央企業進一步提高崗位匹配度,並盡力提供四川、陝西、重慶等地的崗位,力爭每個援藏中央企業每年提供不少於100個就業崗位,其中管理類崗位不少於20個,全部援藏中央企業每年提供就業崗位不少於2000個。”陳志田說。

  談到推動建立返藏就業渠道工作,陳志田說:“在區外事業單位就業的西藏高校畢業生,工作滿一定年限后,根據本人意願和相關專業崗位需求,可通過人才引進、遴選等方式調回區內相關單位工作。積極協調吸納西藏高校畢業生的區外企業建立企業區內外員工雙向交流機制。在區外企業就業的西藏高校畢業生,工作滿一定年限后,根據本人意願和工作需要,可調回企業西藏分支機構工作。”


(責編:旦增卓色、柴濟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