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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报]中体产业: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原标题:中体产业: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中报]中体产业: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58 公司简称:中体产业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
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
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1.3张荣香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授权委托段越清董事代为出席董事
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体产业

600158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许宁宁



电话

010-85160816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5号



电子信箱

xuningning@csig158.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

4,216,251,249.37

4,256,439,442.13

-0.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1,691,100,884.39

1,695,229,281.12

-0.24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116,089,833.77

145,888,264.30

-179.57

营业收入

443,518,578.55

560,301,827.21

-20.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22,725,489.86

25,680,896.53

-11.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0,278.62

24,043,860.66

-100.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3

1.56

减少0.2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69

0.0304

-11.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69

0.0304

-11.51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93,255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例(%)

持股

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数量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

国有法人

22.0733

186,239,981

186,239,981





华体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2251

27,211,719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3.1241

26,359,200



未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未知

0.9620

8,116,556



未知



中欧基金-招商银行-天津珑曜
恒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未知

0.9416

7,944,279



未知



董涛江

境内自然人

0.7228

6,098,283



未知



中欧基金-招商银行-中欧增值
资产管理计划

未知

0.6473

5,461,377



未知



王利蓉

境内自然人

0.5148

4,343,320



未知



深圳市吉钰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未知

0.4348

3,668,543



未知



陈俊

境内自然人

0.3870

3,265,198



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在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第1、2名股东均为国家体育总局下
属之事业单位、法人单位,公司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及一致行动人情况。在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第
1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为国家体育总局下属之法人单位,公司未
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人的情况。


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但我国经济
长期稳中向好的趋势没有变。中体产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定“把公司
做大做优做强,为广大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体育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这一初心和使
命,开启战略实施的步伐。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44亿元,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2273万元。公司体育板块的营收规模较去年同期上涨19%。


报告期内,公司中标了“国家体育总局2019年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运营机构遴选项
目”,与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共同打造“全民健身 活力中国”系
列赛事活动,公司作为运营商总体运营全国范围内层次最高、影响范围最广、最具认
可度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公司凭借多年大型综合运动会市场开发的经验,中标了“第
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市场开发服务商采购项目”,成为2021年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独家
市场开发服务商。公司继续为筹备2022年北京冬奥会、备战2020年东京奥运会提供
市场营销、赞助商服务以及经纪活动。公司运营的“宁波.中体SPORTS城”正式开业
经营,创建了新型城市体育综合体模式,“亳州中体SPORTS城”也已开工建设。公司
与成都市金牛区、济宁市任城区、江苏省溧阳市、浙江省舟山市分别签署了项目合作
协议,重点推广可复制的体育综合体项目。公司与江苏省仪征市签署枣林湾运动休闲
特色小镇合作协议,打造“体育+旅游+康养”的特色小镇模式。公司在稳步推进战略
目标实施、优化产业布局的同时,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理了重庆、西安等
项目问题,取得一定成效。对长期影响公司损益的业务模式和项目坚决止损,稳步推
进业务调整转型。


下半年,公司承办、实施的“北京马拉松”、“广州马拉松”、“环中国国际公路自
行车赛”,“全民健身 活力中国”系列赛事活动,北京冬奥会及东京奥运会营销全案
服务,“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 市场开发服务以及仪征、


大连等体育地产项目将陆续获得稳定的收益,公司还将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二)主要业务单元情况

1、赛事活动组织、市场开发、体育营销及体育经纪、国际体育交流合作与服务贸
易板块

(1)打造精品赛事、培育重点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举办了“2019北京国际长跑节-北京半程马拉松”。作为中国
历史最悠久的群众性路跑赛事,公司将“北京国际长跑节—北京半程马拉松”与国际
田联金标赛事“北京马拉松”一起,构建了北京独有的“一春一秋、一半马一全马”

的马拉松赛事新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运营“一带一路”陕西.商洛2019“森弗杯”环秦岭国际公
路自行车赛在商洛开赛,经过多年不断的精心培育,“环秦岭赛”今年晋升为国际赛
事,并入选2019“一带一路”陕西省精品体育赛事。同时,公司积极为“第十届环中
国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做好准备,紧紧围绕“美丽中国文化之旅”的赛事主题,搭建
有文化、有历史、有人文、有故事、有精神的特色赛事活动体系。


报告期内,为聚焦体育产业、拓展以国家体育总局及各单项运动协会为核心的“头
部资源”,公司依托自身成熟的体育赛事运营能力,中标了“国家体育总局2019年全
民健身赛事活动运营机构遴选项目”。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是总局实施《国家体育锻炼
标准》和《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的重要举措,是全国范围内层次最高、影响
范围最广、最具认可度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在群众性体育领域具有标杆和引领
的作用。公司将努力运营好“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全民健身 活力中国”

系列赛事活动在多地区落地、高标准执行、品牌化运营,内部加强协同,外部广泛吸
纳社会其他优质体育资源,充分发挥平台的资源聚合功能。


(2)国内外大型综合体育赛事市场开发、体育营销及体育经纪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2019年“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市场开发商业实施主体,
逐步完成了市场开发顶层设计、赞助招商、特许经营、门票销售等工作,将继续配合
执委会做好赛时企业服务工作,保障赛时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作为2022年北京冬
奥会和冬残奥会北京地区特许经营计划特许零售商,已初步完成了冬奥特许零售系统
的搭建,并全力应征天津地区特许经营计划特许零售商资格。


近日,公司中标“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市场开发服务商采购项目”,成为2021年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独家市场开发服务商。公司开创综合运动会市场开发商业模式,
创新赞助招商、特许经营、票务及市场推广等业务内容,挖掘综合运动会品牌价值,
并全面实施权益回报体系。同时,公司根据综合性运动会市场开发实践经验,结合相
关理论知识,制定标准化流程与规范,为大型国内国际综合运动会的市场开发模式的
可持续性发展、可复制性增长、可推广性扩张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经中国奥委会授权,作为全国活动独家运营商继续推广2019年第
33届奥林匹克日活动。此次活动在北京、张家口、上海、广州、青岛等10地同步启
动,以“我的奥运之路”为主题,上万名体育爱好者参加了长跑、奥林匹克文化营、
群众冰雪体验等项目。公司全面进入北京冬奥会和东京奥运会营销周期,为知名企业
客户提供从运动员经纪到营销策划、执行的奥运营销全案服务。公司圆满完成由北京
冬奥组委发起、中国银行支持的“冬奥首发”微视频创作一期活动,活动作品在海内
外产生了积极反响,有力地展示了北京冬奥会的筹备进程;继续为伊利集团提供包括
“活力冬奥学院”在内的北京冬奥会营销活动策划和执行服务。同时,为国家队赴日
参赛提供高水平的服务保障工作,为中国奥运健儿取得佳绩保驾护航。公司还与中国
排球协会关于男排共建项目达成战略合作,获得男排国家队独家经纪开发权。公司与
中国游泳协会达成境外大赛保障服务的战略合作,为国家队出征韩国第18届国际泳
联世锦赛提供全方位赛事保障服务。公司继续服务2022年杭州亚运会,成为杭州亚
组委票务咨询服务商,并将进一步为杭州亚运会市场开发和赞助商提供全面服务。


(3)国际体育交流合作与服务贸易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重大外交战略的实施,体育外部交流日益增加。报告期内,
公司承办了东非三国体育产业论坛。参会代表与我驻外经商机构和当地政府体育主管
部门就推动体育运动发展和开展体育产业合作进行了深入沟通。公司继续实施牙买
加、萨摩亚、乌拉圭等“三结合”体育技术援助项目,开展了缅甸运动员商业培训、
马达加斯加运动员来华研修班等项目,积极在国际体育交流合作和国际体育服务贸易
领域进行探索。


2、体育空间内容与运营板块

报告期内,宁波.中体SPORTS城正式开业经营。此次开业面积达四万平米,包括
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及商业综合体部分,开业当天接待客流达4万人次。该项目
是公司整合了近二十年在场馆设计、咨询、融资、建设、运营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后,
在当前形势下推出的新型城市体育综合体。在当前城市群开放创新发展的进程中,随
着人口结构、产业结构及消费结构的调整,城市的自我更新正在发挥重要作用,城市
的内生动力也在发生转变。公司希望未来能够将中体运动城打造成体育综合体的精品
项目、样板项目,为体育综合体建设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把项目建设成为全
国运动休闲综合体的示范。


报告期内,公司与仪征市签署枣林湾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合作协议,在铜山体育小
镇PPP项目之外,开发建设枣林湾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内体育、商业、文旅项目以及康
养主题的住宅项目,打造国家级体育旅游目的地、国家运动休闲特色示范小镇、国家
级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形成以体育教育为核心、体育项目为支撑、体育经济为可
持续发展动力的“体育+旅游+康养”的特色小镇模式。公司已初步完成了枣林湾运动


休闲特色小镇的策划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的各场馆举办各类赛事活动200余场,包括国际、国内单项
赛事和众多文化娱乐活动,创新推出武术培训、滑冰培训、少儿平衡车培训等多种培
训项目。公司加强了场馆品牌建设和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对品牌管理、市场拓展、赛
事活动、培训管理、物业管理、接待礼仪等具体事项进行了统筹优化,初步形成了体
育场馆服务体系标准化工作机制。针对体育竞赛表演和体育培训内容休闲化、娱乐化、
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提出了业务创新实施规划。


3、体育教育培训板块

2019年上半年传统健身市场持续低迷,众多健身俱乐部经营举步维艰,老牌大型
连锁健身品牌也出现倒闭现象。公司坚定执行战略转型的方针,处置不良资产,同时
积极向体育培训业务转型。以退役军人培训业务为起点,逐步完成师资配备、教材编
写、品牌宣传、学员招募等工作,利用资源和品牌优势,努力拓展系统化、规模化、
标准化的体育教育培训业务。


4、体育彩票服务、体育标准化服务和认证检测板块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四家标的公司分属体育彩票服务和体育标准化服务、认证检测
领域。本次重组工作一方面为妥善解决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问题,另一方面为公
司相关产业布局得到进一步完善,进而实现公司发展成为体育行业标杆企业的目标。

尽管本次重组未能获得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但公司实施重组工作想要实现的
目标未变,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
并购重组委的审核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协同相关中介机构,进一步修改、补充、完
善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待相关工作完成后重新提交证监会审核。


公司在经营理念上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有所提升,在持续拓展帆船等头部资源、
开发新赛事项目同时,继续推进“体育+”的跨界融合,在体育时尚、体育科技、智
能体育、运动休闲小镇、体育产业园区等细分领域积极布局,不断探索与公司战略定
位契合的新业务。公司在国家体育资源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也紧跟改革步伐,力争
承担更多“平台性”的角色,发挥独特优势和示范带动作用。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
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
【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


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
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财务报表中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报。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本公司需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
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对财务报
表部分项目进行列报调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作相应调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
溯调整。本公司本期不涉及该项业务,故无影响。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
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
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本期不涉及该
项业务,故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利润、净资产均
无影响。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卫东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9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