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人才交流 2020-06-18 05:05 的文章

已与国家、地方和军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

13.已与国家、地方和军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社会人才能否报考?

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考。面试时,本人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在与军队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关系前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摘自《2020年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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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军队文职招考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今年主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科级正职以下管理岗位和中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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