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人才交流 2020-05-22 00:34 的文章

成都出台新政 支持三类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原标题:成都出台新政 支持三类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面向全国全球高校、科研院所,鼓励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开展创新创业

  ■优先支持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的科技项目

  ■首次出台针对大赛获奖“创客创新创业的政策支持

  城市竞争力,取决于创新;城市创造力,取决于人才。日前,市科技局修订出台《成都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瞄准不同科技人才群体,制定有针对性的人才资助办法。《管理办法》明确,将分别对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人才、青年创客创新创业、联合培养重点产业领域博(硕)士给予经费补助,以进一步释放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支持范围广,面向全国全球高校、科研院所,鼓励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开展创新创业;进一步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先支持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的科技项目,更有利于校企协同创新;明确提出对青年创客创新创业进行资助,激发青年创客创造积极性。这也是成都市首次出台针对大赛获奖“创客”创新创业的政策支持,成为继深圳、广州之后,国内提出青年“创客”资助政策的“第三城”。

  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

  创新创业最高一次性给予20万元经费资助

  高校院所是科技成果产出的重要供给源头。成都科教资源在全国排名前列,每年获得的国家科技进步奖奖项位列副省级城市前列。为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成都在全国率先开展触及所有权改革的科技成果制度创新,连续推出一系列举措,全力打通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通道,鼓励高校院所和科研人员可约定按不低于3∶7的比例共享知识产权,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进一步激励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在蓉落地转化科技成果,此次修订出台的《管理办法》针对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特点,分为创业类和创新服务两种资助。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业资助是指国内高校院所在编全职科技人员,以及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全职科技人员在蓉创领办科技型企业;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服务资助是指国内高校院所在编全职科技人员带技术服务我市科技型企业。

  其中,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业资助采取后补助方式,择优给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创业项目一次性20万元经费资助;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服务资助采取后补助方式,择优给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创新服务项目一次性10万元经费资助。

  获奖青年创客

  最高可获20万元资助

  青年是推动创新创业的生力军。目前,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代表的全国性创新创业大赛常态化组织开展,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了平台和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