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2-17 19:05 的文章

醴陵出台十条政策扶持企业发展

株洲日报记者 张洁 通讯员/彭丽娜

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帮扶企业渡过生产经营困难。2月8日,醴陵市发布《关于支持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政策措施》(下简称《应对措施》),从深化温暖企业行动、减缓免企业税费、减轻成本负担、延期社保缴纳等十个方面,出台相应政策,帮助辖区内企业减少损失,保障经济平稳运行。

《应对措施》明确,将进一步深化“温暖企业行动”,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醴陵市各责任单位应迅速协助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全面摸排企业在疫情期间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第一时间开展协调服务。各部门要多开展组团式精准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中,为企业解忧、助力、赋能;按照“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等方式,加快项目审批服务。

减缓免企业税费方面,受疫情影响,在醴陵生产经营活动困难的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或延期缴纳税款;疫情防控期间,省级以上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株洲及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减免;投资项目报批报建费用,可申请向后顺延三个月缴纳。

减轻成本负担方面,醴陵经开区对园区范围内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创新创业团体等承租的生产经营性用房,免收2个月租金、减半3个月租金;鼓励其他租赁业主减免物业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对减免承租户租金的企业,争取2020年株洲市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疫情期间,受疫情影响的现行实施工业用水用气收费标准的企业,用水用气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

此外,《应对措施》还从延期社保缴纳、保障物资供应、优化项目建设、提供金融支持

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帮扶措施。全力搭建醴陵市企业防疫物资购销服务平台,共享购销渠道,收集企业防疫物资需求,发布防疫物资购销信息;落实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加快项目审批,推动一批项目尽快开工;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鼓励金融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下降15%以上,推动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同比再降0.5个百分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