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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荆州区城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出炉 有这些变化……

2020荆州区城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出炉 有这些变化……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荆州社会 正文 来源: 荆州新闻网 时间:2019-12-31 09:48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肖雨 通讯员 肖晓波 孟可欣)每年,家长们最关心的就是孩子入学问题,招生时间如何安排,学区怎么划分,招生名额有多少?今天(12月31日),荆州区发布《2020年荆州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基本原则、招生办法和招生程序。

2020荆州区城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出炉 有这些变化……

  荆州区此次招生所界定的城区招生范围为:东接沙市区,西抵引江济汉渠东岸,南抵长江,北至宜黄高速公路以南。小学招生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城区各类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2020年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与2019年招生方案相较,2020年的招生方案是对其的进一步优化。方案中增加了助力古城人口疏散、对房产实行周期认定两个原则;结合荆州区城区实际,对四种类别的学生进行了更科学、更准确的界定;启用招生平台招生等举措,更有利于公平、公正招生,在一定程度上更能提高服务效率、方便家长便捷有效办理子女入学事宜。

  2020年招生方案实施房产周期认定原则,即古城内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同一房产在小学6年或初中3年期间,只认定现房产所有人或其子女就读片区学校。在现房产所有人或其子女就读小学或初中期间,如房产发生交易,则不能作为新房主子女的“片区类”入学的依据。

  城区义务教育学段招生工作将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其中,1月1日至3月31日为政策宣传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为网上登记阶段、5月1日至7月5日为审核走访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为公示通知阶段、8月25日至8月31日为报到注册阶段、8月6日至8月22日为教师调配阶段。

  2020年荆州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段招生政策

  一、城区范围

  东接沙市区,西抵引江济汉渠东岸,南抵长江,北至宜黄高速公路以南。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城区各类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2020年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区域统筹原则。在荆州市教育局和荆州区人民政府领导下,荆州区教育局具体组织荆州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段招生工作,各招生学校作为招生主体具体实施。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纳入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统筹城乡招生工作,落实属地管理办法。

  (二)坚持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原则。城区义务教育学段公办学校继续实行计划管理、划片招生、免试登记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入学。鉴于城区义务教育学段学校布局调整和城区周边征迁工作的实际,延续2019年的学校招生服务片区范围,保持稳定。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公开招生政策,多途径进行政策宣传和信息发布,加强招生过程监督,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政策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四)坚持特殊人群教育优待原则。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或伤残的警察子女和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等,规范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五)坚持助力古城人口疏散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荆州区古城内拥有一定年限的房产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才具有在居住地片区学校的入学资格。

  (六)实施房产周期认定原则。自2020年1月1日起,古城内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房产在义务教育学段一个周期内(小学周期为六年,初中周期为三年),同一房产只认定未发生变化的所有人或其子女就读片区内学校。

  四、招生办法

  (一)片区类

  2020年片区类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必须为荆州区户籍(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招生网上登记开始前),且房产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

  (1)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荆州区城区拥有房产的;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内拥有房产,且户籍在一起的;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租住公租房的;

  (4)家庭为被征迁户,与征迁项目部签订协议之日起,三年期内申请在原居住地片区学校就读的(采取还建安置的,三年内未完成安置,在取得安置房后三个月之内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