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19-12-18 18:19 的文章

同湖水岸住宅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设计方

同湖水岸住宅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审批申请及有关资料,已经审查,现对其进行批前公示(详见附图),征求相关部门及利害关系人意见。

公示事项: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8日—2019年12月27日(十天)

公示单位: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单位:陕西原融同湖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荔县同州湖景区管理中心南侧。其四址为:东临建设预留地,西临同州湖西路,南临纬十一路,北临同州湖景区管理中心。

注:1、附图仅为示意图,最终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审批后的方案有效期为两年。

2、该地块总用地面积为35297.90㎡,折合约52.9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12734.57㎡,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87940.07㎡(含住宅建筑面积84852.97㎡,商业建筑面积2632.80㎡,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340.73㎡,大门建筑面积50.46㎡,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63.11㎡),地下总建筑面积为24794.50㎡。项目容积率为2.49,建筑密度为17.99%,绿地率为35.01%,总户数为692户,机动车停车位890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45个,地下停车位745个,非机动车位1872个。

3、若对本公示内容有不明确的,可向我局咨询。咨询电话:0913-3261050。

4、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5、书面意见应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及地址。

附图1:规划总平面图

同湖水岸住宅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设计方

附图2:鸟瞰图

同湖水岸住宅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设计方

大荔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