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19-05-31 15:48 的文章

湘潭市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政策问答

问: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范围是怎样划定的?

答: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据社区(村、组),为每一所公办小学、初中合理划定招生服务范围。

问:怎样办理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手续?

答: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时需审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小学新生入学还需要审查儿童出生证,初中新生还需审查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户口本住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即房产证或居住证)为入学依据。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6月30日,录取时间为7月5日至8月15日。

问:怎样办理民办学校新生入学手续?

答:民办学校按照“自主招生、免试入学、录满为止”的方式进行。志愿升入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可在民办学校网站提交报名申请表或到学校报名,每个学生报1所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为5月15日至5月30日,录取时间为6月1日至5日。

问:对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什么规定?

答: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城区学校,按“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安排入学。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身份证、从业证明(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营业执照代替)、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全国学籍信息证明(未就读学生除外)等相关资料,由住所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就读。外地回潭学生和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报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20日,录取时间为8月20日前。

问:对义务教育阶段缓学学生有什么规定?

答: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可以申请延缓入学或休学。

问:怎样解决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学生入学?

答:本市范围内的听障、智障适龄儿童可申请到市、县(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鼓励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问:怎样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答:按照《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就读实施办法(试行)》(潭人才办发[2018]7号),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依文件规定安排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问:怎样解决现役军人子女入学?

答:按照《湖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12]1号),由市军分区或县级武装部统一汇总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依文件规定安排入学。

问:对小学入学年龄有何规定?

答:各县市区、园区小学入学年龄由所属县市区、园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

问:普通高中志愿怎么设置?

答:(1)直升生志愿。凡被预录的直升生只能填报被预录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不得再填报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也不能参与其它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2)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志愿栏设一个志愿。市城区初中学校考生可选择市城区任意一所市直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填报指标生志愿。湘潭县、湘乡市和韶山市的考生分别可从本县市所属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或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为指标生志愿。愿意享受指标生待遇的学生必须将相应学校作为常规录取志愿栏中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一”填报。(3)特长生志愿。特长生志愿栏设一个志愿。报考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将相应学校作为“志愿一”填报。特长生一经录取,不再参与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4)常规录取志愿。常规录取志愿设两个平行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两个平行市示范普通高中志愿、两个平行一般普通高中志愿。

问:平行志愿怎么录取?

答:平行志愿的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先按考生录取档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依次检索考生所填志愿,只要被检索的志愿学校符合录取条件,即录取到该学校。

问:考生在什么时候填报志愿?

答:2019年高中志愿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填报时间为6月19日上午8:00—6月23日下午18:00。

问:考生填报志愿要注意哪些方面?

答:湘潭市教育局编印了《湘潭市2019年高中学校报考指南》,将免费发放给全市初中毕业生。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认真阅读《报考指南》,根据自身条件慎重填报志愿,不盲目填报。考生的志愿一经填报,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修改。

问: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