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19-11-27 13:00 的文章

执业药师考试

执业药师考试简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委托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负责,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考试工作,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 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应试人员凭考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请考生留意当地报纸、电台、人事考试部门发布的通知。

证书杀伤力:★★★★★ 执业药师考试科目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

  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含药剂学、药物化学、药效学、药物分析

  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临床药物治疗学、临床药理学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含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中药药理学、中药鉴定学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临床中药学、中成药学和方剂学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执业药师每科试卷满分为120分。

执业药师考试大纲

  执业药师考试大纲由国家编写并公布,公布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4月。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大纲已于1月8日正式确定,详情参考如下,请广大考生尽快开始复习。

  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大纲下载汇总

执业药师报名条件

  根据国家药监局2019年3月20日发布的《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2019年执业药师报考条件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中专考生: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原规定,中专学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执业药师考试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当年年底,在报考当年12月31日前满足年限规定的考生可以报名。

  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报考专业目录已经正式公布,查看详情:【官宣】中国人事考试网: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报考专业目录!,具体实施以各地实际审核情况要求为准。

  推荐咨询:2019年执业中药师报考政策咨询区>> 2019年执业西药师报考政策咨询区>>

  二、免试条件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成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