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19-07-07 13:09 的文章

制定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法律咨询服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建议

 

制定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法律咨询服务措施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黄世钊 实习生 杨佳蓁

 

  为进一步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南宁市的全面正确贯彻实施,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南宁市人大常委会近期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并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制定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法律咨询服务措施等方面的建议。

 

  依法保障:

 

  有效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今年5月下旬,南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首府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先后听取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实地检查横县、兴宁区、江南区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情况,同时委托宾阳县、青秀区等9个县区的人大常委会对各自行政区域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近年来,南宁市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依法有效推进养老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等建设,初步形成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的维护。

 

  南宁市坚持抓好宣教法治服务,强化助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组织各县(区)、开发区、各单位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南宁普法网等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加强对老年人法律服务。开辟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涉及老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降低门槛,做到应援尽援。2018年以来,涉及老年人案件392件,受援老年人397人,老年人咨询数770人。各县(区)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婚姻、赡养、继承等家庭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去年以来共参与调解家庭纠纷3535件。严打保健市场乱象,2019年1月底启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共立案207件、结案125件,罚没款合计145万多元,有力维护了老年人健康权益。

 

  南宁市还坚持抓好深化改革良机,先行先试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抓好受惠居民扩面,统筹兼顾加强老年群体社会保障。2014年以来,南宁市先后被列为全国养老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城市、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以及广西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核心区。南宁市以此为契机,先后出台了涵盖用地保障、税费优惠、财政补贴、医养融合、“互联网+”等全方位、多领域的养老服务支持政策,顶层设计基本搭建完成,强有力地推动南宁市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社会保障工作要求,南宁市加紧推进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截至2018年底,南宁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69.41万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5.21%。

 

  人大发声:

 

  着力构建尊重关爱照顾老年人的良好环境

 

  截至2018年底,南宁市总人口770.82万,其中60岁以上人口129.18万,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全市人口16.76%,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更显迫切。为此,今年6月下旬,在向南宁市十四届人大第二十一次会议报告执法检查情况时,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切实提升社会养老保障水平和维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等建议。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建议,要紧扣职能发力,切实维护老年人群体合法权益。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针对新形势下老年人维权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认真研究和及时解决老年人权益保障中的重大问题,大胆实践,开拓创新,促进形成全面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制度和机制,着力构建尊重老年人、关爱老年人、照顾老年人的良好环境。要进一步制定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法律咨询服务措施。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诉讼,要及时受理、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实施司法救助。对不尽赡养义务、虐待老年人和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涉老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和家庭稳定中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进一步引导家庭主动承担起赡养、扶养的义务。积极推动家庭赡养协议的签订和执行工作,落实常回家看望老人的规定,引导子女注重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实现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要进一步加大老年人精神文化供给。加强对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学校扩容提质的扶持力度,广泛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图书报刊、戏剧、文艺作品,努力提高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和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