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19-11-24 20:08 的文章

2020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基本政策

  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2月底。凡具有我市户籍或取得我市居住证(有效期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所有城乡居民,在规定缴费时间内自愿参保,并按照当年全省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足额缴费的参保个人,即取得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资格并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筹资标准为770元,其中政府财政补助520元/人,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250元/人,特殊人群的个人缴费按照现行相关政策执行。 

  对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待遇等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对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进行咨询。(汉中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