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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通化市事业单位招聘重点高校毕业生243人:优
2019年通化市事业单位招聘243名重点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6日9:00至11月28日16:00。下面小编提供:2019年通化市事业单位招聘243人考试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
对招聘的毕业生,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服务期内不得调转,具体事宜以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一)给予住房补贴。对招聘的博士研究生、“985”“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北大本科毕业生,确需提供住房的,可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的住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我市购房的,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购房补贴。其他“985”“211”工程院校本科生可连续5年给予每人每月600元的住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
(二)优化岗位待遇。对招聘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管理岗位分别按副科级、正科级核定工资待遇、缴纳社会保险;专业技术岗位按照相应职称聘任。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三)统一管理重点培养。被录取的考生,到岗工作后综合表现优秀、发展潜力大的,由市、县(市、区)组织部门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采取选派到基层一线或抽调中心工作等方式进行培养锻炼。符合提拔、调任条件的,可优先考虑提拔或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被聘用的留学回国人员比照博士研究生,“985”、“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享受优惠政策。
通化市(含各县、市、区、梅河口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有报考,不享受优惠政策。
此公告由通化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通化市事业单位招聘重点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
作者: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