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19-11-14 13:46 的文章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筑牢制度基础,提高食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筑牢制度基础,提高食

  袭艳春:

  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近日,国务院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梅君女士,请她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出席今天吹风会的还有司法部立法三局局长王振江先生。下面先请孙梅君女士作介绍。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筑牢制度基础,提高食

  孙梅君:

  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一直以来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保障食品安全,法治是根本。2009年,我国出台了第一部《食品安全法》,2015年进行了修订,明确了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工作原则。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出台了15部规章和多项制度规范,覆盖生产经营许可、产品注册备案、监督检查、抽样检验、案件查处等各方面,卫生、农业、海关等部门也出台了多项规章制度。各级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风险管理,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食品安全状况不断好转。

  但是,现阶段我国食品产业“小、散、低”为主的格局还没有根本改观,食品“从农田到餐桌”链条长、体量大、风险触点多。由于违法违规成本低,监管技术手段不足,加之有的企业道德缺失、逐利枉法,食品安全问题仍时有发生,需要加大治理力度;同时,食品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新的商业模式层出不穷,也需要相应的法规制度对市场主体进行规范引导。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于2009年颁布,相关规定有的已明显滞后,有必要进行全面修订。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10月31日,国务院发布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又一项重大制度建设成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

  这次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围绕夯实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监管、提高违法成本等重点内容,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补短板、强弱项,以良法善治,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修订后的《条例》共10章86条。修订的重点集中在五个方面:

  一是细化食品安全法的原则规定。比如,细化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细化了学校和托幼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责任;细化了生产经营、贮存运输、追溯体系、市场退出等全过程管理要求;细化了“情节严重”的情形规定等等,为督促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制度规范。

  二是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比如,提高违法成本,增设“处罚到人”制度,最高可处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年收入10倍的罚款;建立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衔接机制等等,目的是让不法分子不敢以身试法。

  三是实化针对具体问题的监管举措。比如,禁止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对特殊食品检验、销售、标签说明书、广告等管理作出规定;禁止发布没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明晰了进口商对境外出口商和生产企业审核的内容等等,解决监管执法中遇到的问题。

  四是优化风险管理制度机制。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促进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比如,完善农业投入品的风险评估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明确了风险交流的内容、程序和要求等等,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

  五是固化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比如,建设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对企业内部举报人给予重奖;制定并公布食品中非法添加物质名录、补充检验方法等等,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