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小水电协会:关于制定和实施江西省小水电上网全省统一生态电价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北极星水力发电网讯: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江西省小水电行业协会近日发布关于制定和实施江西省小水电上网全省统一生态电价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详情如下: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绿色发展和能源革命的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践行习主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理念,综合国家四部委《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整改的工作意见》(水电【2018】312号)及江西省四厅委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水农电字【2019】5号)精神,就我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后满足生态流量下泄电站,制定和实施全省小水电统一生态电价政策,谨向贵委提请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我省小水电现有上网价格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止至2018年1月,全省已建成小水电3995座。2015年10月以前小水电上网价格,基本按贵委《小水电上网电价定价规范》及《关于部分小水电上网电价审批委托管理的指导意见》,实现分级管理的价格上限约束的经营期电价机制,形成了按电站装机规模六档分类近26种的一站一价电价。2015年12月贵委对小水电分档电价进行了缩减和最低价格调整,目前全省小水电均仍以一站一价约15种电价标准执行,电价区间为0.30-0.48元/kw.h之间,2017年12月止,全省小水电上网平均电量为0.335元/kw.h,2018年至今全省小水电实施小水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停止了小水电上网价格政策调整。
二、国家对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和创新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和精神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61号)规定:“二、省内上网电价实现标杆电价制度。三、建立水电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据此,广东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小水电0.4382元/kw.h(不含增值税)保护价,浙江省建立了0.43、0.46、0.48元/kw.h三挡标杆价,吉林省建立了0.375元/kw.h,黑龙江省建立了0.35元/kw.h的水电上网标杆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908号)规定:“省级电网企业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算电价标准,按当地燃煤发电企业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的标杆上网电价执行。”据此,安徽、河北、江苏、山西等各省小水电全面执行了本省火电标杆价格…………。
《水利部关于推进绿色小水电发展的指导意见》(水电【2016】441号)规定:“推动建立充分反映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成本的水电上网价格机制。结合各地实际,合理补偿以生态环境保护为目的进行季节性限制运行的小水电站的发电损失”。为此,海南省率先制定和执行了0.36元/kw.h的绿色生态水电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941号)中指出:“一、指导思想:有效发挥价格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引导资源在实体经济特别是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领域高效配置,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政府定价制度基本建立,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确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中指出:“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快建立健全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完善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促进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二、基本原则:支持各地结合本地资源禀赋条件、污染防治形势、产业结构特点,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等,研究制定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具体价格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基于更严格环保标准的价格政策,更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作用明显增强;到2025年,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价格机制更加完善,并落实到全社会各方面各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