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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湖北恩施州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拟享受加
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7〕43号)、《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
2号)及《恩施州2019年下半年考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关于服务基层“三项目”人员考试加分的规定,经本人申请,相关部门核实,现将报考恩施州2019年下半年考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拟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报考定向招聘“三项目”人员的岗位不加分,原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服务期满两年时间计算至2019年7月31日。
公示期为2019年10月30日至11月7日。公示期内,广大考生和社会公众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或需举报有关情况,可以电话反映,也可以书面形式寄至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718-8246709
监督电话:0718-822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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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考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拟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名单.xlsx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30日
原标题:恩施州2019年下半年考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拟享受加分政策对象公示

作者: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