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19-11-04 07:57 的文章

政策落地有声改革有序加劲 价格杠杆发力助推山东新旧动能转换

北极星火力发电网讯:落实政策服务“腾笼换鸟”

“根据国家要求,我省继续严格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对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7个高耗能行业中经节能部门确定为限制类、淘汰类的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潘好亮向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介绍说,目前,山东已按照政策界限分五批甄别公布了200家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高耗能企业,累计加价电量9.7亿千瓦时,差别电费收入9070万元。“今年,根据原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核查的结果,我们还对全省15家限制类装置钢铁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1元,以此推动企业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提高阶梯电价加价标准,扩大实施范围。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王海明告诉记者,根据国家规定,目前山东已对电解铝、水泥、钢铁企业出台阶梯式电价政策。一是电解铝企业,基于电解铝企业铝液电解交流电耗确定加价或不加价,以及加价幅度,并在每年的4月依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及时明确各电解铝企业在该年度的用电价格。二是水泥企业,基于水泥生产线、水泥熟料生产线、水泥粉磨站综合电耗、投产时间的不同分别执行阶梯式加价政策。2019年1月1日起对7家企业执行二、三档阶梯加价标准。三是对执行差别电价以外的钢铁企业(以下简称“其他类钢铁企业”)生产用电,实行基于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耗水平的阶梯电价政策,按工序能耗分别设定三档电价,其中:第一档不加价,第二档加价0.05元,第三档加价0.1元。根据山东省有关部门的核查结果,企业用电标准在国家规定的一档范围内,2019年将不执行阶梯电价政策。四是提高阶梯电价标准,扩大实施范围。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部署要求,推动炼化、焦化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今年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加大了阶梯电价实施力度,对炼化和焦化企业生产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王海明表示,为提高实施效果,山东还将结合本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进一步提高企业用电阶梯电价加价标准。

《山东省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出台后,山东对使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非居民用水户,明确依据本省行业取水定额标准规定用水价格。原则上,第一档水量价格执行规定的到户水价,二档水价加价标准不低于1倍,三档水价加价标准不低于2倍。而对“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等行业超定额用水量部分价格,则按照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标准加倍收取。“具体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由各设区市自行确定,有条件的市可从严制定收费标准。”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处长李东方介绍,目前山东省16个设区市已建立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今年将督促具备条件的各县(区、市)尽快建立该项制度,争取在2020年底前在全省实施。

据了解,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部署,结合全省部分县(市、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将在现行电价、水价差别化价格政策基础上探索建立基于单位产值能耗、污染物排放的差别化价格政策,适时对综合评价结果中的D类限制发展企业实施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从而推动企业进行清洁化改造,促进提高能效水平,加速淘汰落后产能。

精准发力助推“四新”发展

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发展,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积极采取政策措施,精准发力,有效促进了新动能培育。

完善绿色电价政策促进部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根据国家规定,山东省明确,2025年底前对执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免取需量(容量)电费。对海水淡化项目用电,继续按现行政策执行居民用电价格至2020年,2021年至2025年暂免基本电费。

根据国家规定,山东加大了对新能源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扶持力度,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并结合该省实际、遵循“有倾斜、有优惠”原则授权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充换电服务费标准上限。截至目前,全省各市相继出台了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具体标准。记者了解到,今年山东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实施电能替代奖励政策,电动公交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每使用1千瓦时谷段电量,给予1.3千瓦时谷段电量奖励,奖励电量用于抵扣峰段(优先)和平段电量,降低用电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