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19-05-22 00:57 的文章

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浙江站讯(实习编辑 叶晨曦)日前,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就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发出通知,对今年高考招生做全面部署并提出实施意见。与去年相比,今年我省政策总体保持稳定。

明确四个重点

  落实考试招生主体责任。明确各地各校高考招生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深入一线亲自指挥;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所有环节都要做到有据可查和责任可究。重点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等舞弊行为,强化考务实施和考场管理,确保考风考纪严明有序。严格规范考试招生信息管理,确保信息安全。认真开展风险排查,完善预案并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稳妥推进高考改革试点。深入总结试点经验,动态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面向不同年级学生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解读和培训指导。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高职提前招生以及特殊类型招生中,加大对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力度,创新使用方式。完善高职院校分类招考中“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继续做好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各类定向招生,严格按规定做好考生资格审核。

  从2020年招生起,高校有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确定,部分专业将要求考生须同时符合2门或3门选考科目。

  严格规范考试招生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严格实行多级公示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一进行核查处理。对考试招生各环节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理力度,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深入开展招生宣传服务。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指导、信访咨询、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广泛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行为。

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

  浙江高考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019年我省统一高考招生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考试科目为3门必考科目和3门选考科目。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除文化科目外,还须分别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和体育术科考试。

  目前,2019年高考考生选考及艺体类专业考试已全部结束,6月统一高考只剩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三个科目。考试安排:6月7日上午语文下午数学;6月8日下午外语。外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各科具体考试时间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语文、数学提供一次考试机会,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成绩2年有效,考生自主选用其中1次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按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考生满分750分。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需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品德表现、学业水平、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等五方面。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全面评价、客观记录、民主评定、公开公正、简便实用的原则,根据规定的程序形成。往届生和其他高中应届生须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真实的鉴定。

分段招生录取

  网上填报志愿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为填报志愿的唯一网站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应段(批)志愿填报。未按时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段(批)报考资格。考生填报志愿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准确了解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单科成绩、体检等各项具体要求,确保符合报考条件。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考生3门选考科目中须至少有1门符合要求方可填报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