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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诚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合诚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日期 2019-08-24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3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根据
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拟变更会计政
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
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
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
范围进行修订。

    3、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
务重组》(财会【2019】9 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在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印
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准则。

     3、债务重组

     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印
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财会〔2019〕6 号有关要求,本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
收入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 号通知附件 1 和附件 2 的要
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和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
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
账款”两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
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
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
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
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 14 号收入准则;货币性
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
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
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三)债务重组

    1、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
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
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收入准则协调一
致。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
[2019]9 号)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以及本期净利润、总
资产、净资产和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