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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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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9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 年 8 月 23 日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260103

交易代码 260103

系列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系列其他子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优选混合(260101)、景顺长城货币(2601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3 年 10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29,256,042.12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系列基金运用专业化的投资管理,为基金持有人提供长期稳定并

可持续的资本增值,动力平衡基金以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为目标,注重通过动态的资产配置以达到当期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

的兼顾,争取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投资策略 通过在股票、债券和现金之间动态的资产配置来获得资本保全,并

获得稳定的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45%+银行同

业存款收益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种具有中等风险的投资工具,除了结合景顺长城股票及

债券投资的风险管理程序以外,为达到平稳回报的目的,该基金还

将独立地对风险来源进行评估,并设立额外的风险控制管理手段。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杨皞阳 王永民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负责人 0755-8237038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investor@igwfmc.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66

传真 0755-22381339 010-6659494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 年 1 月 1 日-2019 年 6 月 30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4,307,031.53

本期利润 391,919,189.1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27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5.0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9 年 6 月 30 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46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407,226,179.7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46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增长率① 增长率标 准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④

过去一个月 5.00% 1.09% 2.99% 0.57% 2.01% 0.52%

过去三个月 6.18% 1.36% -0.24% 0.75% 6.42% 0.61%

过去六个月 35.02% 1.31% 13.93% 0.76% 21.09% 0.55%

过去一年 9.24% 1.38% 8.01% 0.75% 1.23% 0.63%

过去三年 55.43% 1.06% 16.39% 0.55% 39.04% 0.5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94.62% 1.29% 83.39% 0.57% 411.23% 0.72%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20%至 80%;债券投资的比例为

基金资产净值的 20%至 80%。按照本系列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 2003 年 10 月 24 日合同

生效日起至 2004 年 1 月 23 日为建仓期。本基金于 2007 年 9 月 10 日实施分红,此后基金资产规

模持续增长,根据基金部函[2007]91 号《关于实施基金份额拆分后调整基金建仓期有关问题的

复函》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证券投资比例的调整期限延长至 2007 年 10 月 9 日止。建仓期结束时,

本基金投资组合均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