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19-08-19 09:12 的文章

老年病长护险怎样申请 成功后是否收费服务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54039的网友留言咨询:您好,在报纸上看到老年病长护险,请问长护险怎样申请?申请成功后是否收费服务?谢谢!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长期护理保险:根据烟政办字[2018]58号文件规定,凡参加烟台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均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正常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职工,经评定后符合条件的,自核准之日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我市自2018年7月开始征收职工长期护理险,征收标准为个人缴费部分每人每年30元。根据规定,个人缴费部分,有个人账户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年度从医疗个人账户金中一次性扣除,没有医疗个人账户金(挂挡缴费人员)的在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时一次性缴纳全年费用。因2018年7月1日起长护保险个人征缴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故2018年度个人缴费按每人15元标准征缴,自2019年起,每年1月一次性征收全年长护险费个人缴费部分30元。长期护理保险制作为一项新型的社会保险制度,目前正在全国部分地区进行试点,试点期间各地政策以及待遇水平均不相同。目前我市仅在市行政区域内试行,根据文件规定,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定点协议管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要求的医护机构可申请成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医护机构。在定点医护机构所产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可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在非定点医护机构产生的费用不纳入支付范围。此外,根据省及市政策文件规定:已经纳入残疾人保障、军队伤残抚恤、精神疾病防治等国家法律规定范围的护理费用,不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支付范围。具体业务咨询可拨打机构服务热线95518进行咨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