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政策被打了折
原标题:五保政策被打了折
图为姜堰区纪委监委调查人员在南桥村走访村民。 凌澄 摄
“现在,我每个季度都能领到2000多块钱,再也不用为生活发愁了……”7月15日,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淤溪镇南桥村7组的秦大爷,在拿到三季度五保分散供养费用后,逢人便夸党的政策好。
然而,一年前,已是古稀之年的秦大爷却还在为办不了五保而苦恼。
2018年8月初,秦大爷的一封实名举报信引起了区纪委监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信中反映,淤溪镇南桥村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一直以不符合条件为由,拒绝为他办理农村五保分散供养相关手续。区纪委监委随即将此问题线索移交给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调查。
调查发现,早在2016年上半年,无儿无女、无收入来源且体弱多病的秦大爷就找到村党支部书记冀国顺,当面递交了农村五保分散供养书面申请,但得到的答复却是回家等消息。可谁想,这一等就是两年多。2018年6月,苦等无果的秦大爷多次找到冀国顺,要求申请五保分散供养,但每次都被冀国顺以不符合条件为由拒绝。
“当务之急,是要弄清楚秦大爷是否符合申请五保分散供养条件!”实地察看秦大爷生活状况后,调查人员又咨询了淤溪镇民政科负责人,了解到72岁的秦大爷确实符合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老年村民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认定条件。
既然符合政策规定,为何村里不给秦大爷办理五保分散供养相关手续呢?
“按照我们村的规矩,他今年才72岁,当然不能办五保了。”面对调查人员,冀国顺对国家政策避而不谈,反而搬出村规为自己开脱。
与此同时,冀国顺所谓的村规也在另一路调查人员对村民的走访中渐渐浮出水面。该村长期以来有条不成文的规定,单身老人达到74岁,方可申请五保,而且必须集中供养。
“上级有明文规定,却偏偏不执行,反而按约定俗成的村规办事,这背后肯定有更深层次的原因!”案情分析结束后,调查人员又找到区民政局分管负责人,重点就五保分散供养中责任主体、经费落实等问题进行咨询后得知,秦大爷符合办理五保分散供养的条件。
“规定到74岁才可以申请五保分散供养,说白了,就是尽量让村里少花钱。因此,我和其他村干部在执行低保、五保政策时打了折扣,口头约定了申请条件。并告诉村民,凡是想申请五保,就必须集中供养。否则,就是违反了村规,不得申请……”冀国顺说。
随即,该区纪委监委责令冀国顺立即纠正与国家政策相悖的村规。认识到错误的冀国顺也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相关要求,及时为秦大爷办理了五保分散供养手续。8月下旬,区民政局正式认定秦大爷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同年12月,冀国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强化监督检查,聚焦干部作风、资金管理、政策落实等方面的违纪违法现象,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该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王国祥表示。(雷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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