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增城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主要内容。农机购置补贴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的总体目标,以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主线,以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推进关键薄弱环节机械化作业服务能力提升为主要任务,提高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推动农业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加快提升我区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
一、补贴范围及补贴机具
(一)市级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省确定的15大类37个小类97个品目作为市级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二)补贴机具产品资质。补贴机具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三)市和区特色农业发展所需和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列入本级财政安排资金的补贴范围,具体补贴机具品目和补贴标准由市区另行发布。
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二、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机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市补贴额随省补贴额调整及时作出调整。
1、省目录范围的补贴机具补贴额标准。
水稻直播机、秧盘播种成套设备、水稻插秧机(四轮乘坐式)、自走式喷雾机、联合收割机、谷物烘干机械、自走式激光平地机、薯类收获机、花生收获机、大中型拖拉机(50马力以上)、农业用北斗终端、植保无人机:农机专业合作社购买的,按省补贴额2倍补贴,其它补贴对象购买的,按省补贴额1.4倍补贴;其他机具按省补贴额1.4倍补贴。
2、地方补贴机具补贴额标准。
地方特色补贴机具补贴额测算,按不超过该档产品本地上年平销售价格的36%测算。所需上年市场销售价,可通过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补贴数据测算,也可通过市场调查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测算。
三、资金分配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于支持购置农业机械,以及支持开展水稻育插秧机械化作业补贴、农用无人机植保作业补贴等试点工作。
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确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足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以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
四、操作流程及资金兑付
农机购置补贴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政策。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申请。购机者在补贴产品产销企业自主购买机具3个月内,向所在区、镇(街)农业(农机)管理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交资料。申请者为个人的须提供: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购机发票原件和复印件;③本人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者为组织的须提供:①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②购机发票原件和复印件;③与组织名称一致的银行账号。个人或组织购买单机销售价1万元以上机具或同一主体购买多台累计销售价5万元以上机具的,还需提供银行转账等而下之非现金方式支付凭证。
对以下情形的,另须按如下要求办理:
1。非本地户籍的购机申请者须提供租地合同或协议;
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纳入牌证管理的机
具,以及单机补贴额在1万元及以上或同一主体购买多台累计补贴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机具,需“见人见机见票”进行现场核实。